販賣毒品,他被判刑15年

為進一步增強全民禁毒意識,嚴厲打擊毒品犯罪,近日,天元區法院在雷打石鎮對黃某販賣、運輸毒品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檢方指控,2018年6月至11月期間,黃某分四次購買氯胺酮,並販賣給他人,其行為已構成犯罪。法院審理查明,黃某明知氯胺酮是毒品,而予以販賣、運輸,其行為已經構成運輸、販賣毒品罪,遂當庭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產1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宣判後,審判長以案釋法,對黃某進行了思想教育,同時也讓旁聽群眾瞭解審判機關的辦案程序,認識到毒品的危害性,從而提高全民禁毒意識。

黃某當庭表示懺悔,他說:“由於我法律意識淡薄,觸犯了法律,給社會和他人帶去了負面的影響,也給自己的家人帶來了傷害。我現在感到無比的悔恨和自責。在關押期間,我學習了法律知識以及《弟子規》,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一定會好好改造,爭取以全新的精神面貌迴歸社會,做有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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