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2019)皖0124執199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張小伍
性別男
年齡56
身份證號3426221963****6754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廬江縣羅河鎮新生村張院村民組
執行法院廬江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廬江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人張小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5日止;罰金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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