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車門偷得車鑰匙 小夥一次次開著別人的車去“兜風”

拉車門盜竊時,意外發現了車鑰匙,此後,尚未成年的何某用偷來的鑰匙將車開走“兜風”,又神不知鬼不覺地將車開回了原位,一次次故技重施,儼然把車當成了自己的座駕。

2018年11月29日上午, 相城區警方接到倪先生報警稱其停在地下車庫的一輛私家車被人開過, 車內現金被盜。警方於次日立案偵查。

倪先生回憶,他曾懷疑過車被人動過,並且在監控中發現有男子開著他的汽車在小區裡轉了一圈,後又開回來了。但因為也沒有什麼財物損失,倪先生並沒有報警。之後的一段時間, 他仍把車停在地下車庫自己的車位上。但有好多次他發現車的座椅被人調整過。難道這期間有神秘人“共用”了他的車?倪先生覺得匪夷所思。

11月28日晚,倪先生用車時發現放在車內的錢不見了,他再一次調取監控,監控顯示還是那名男子開了他的車,這次他立即報了警。民警很快將嫌疑人何某抓獲,到案後的何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據調查,2018年,未滿18週歲的何某在蘇打工,手頭拮据,就想著偷點錢花,想著自己也沒什麼技術,就拉車門最簡單了。他選定了相城區一個離家不遠的停車場,發現停車場一到晚上就沒人巡邏。

2018年10月的一個凌晨,他來到該停車場拉車門實施盜竊,當天他拉了好多車的車門,只有一輛車可以打開。 在車內他還發現了一把車鑰匙,他試著發動車輛, 居然點火成功。於是他偷走了鑰匙。有了鑰匙,何某多次開著該車出去玩,儼然把車當成了自己的座駕,每次開完車後再將車停到原來的位置。期間,盜竊了車內600元現金。

經審查核實,2018年10月至12月間,何某曾十餘次開著該車出去“兜風”,有幾次還是帶了自己的朋友。除此之外,還有兩輛車也遭遇了何某的“入侵”。審查中還發現,何某並沒有取得駕駛資格,對此,公安機關對其做出了行政處罰。何某歸案後,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賠償了被害人倪先生人民幣2000元,取得了倪先生的諒解。

考慮到何某系未成年人、認罪認罰、與被害人達成賠償諒解等因素,相城區檢察院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決定。

(蘇報融媒記者 趙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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