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牧青:甲骨文非卜辭說之敘事曲第二

在“甲骨文非卜辭說”前文中說:“明月從古於今照中天,我寫的這些文稿都是相互連環的,旨在為有心、有慧眼者鑑之和翻閱思考。”並說:“對羅振玉、王國維、郭沫若、董作賓、於省吾、胡厚宣、顧頡剛、姚孝遂、徐中舒、陳夢家、李學勤等前輩辛苦研究而形成的一套‘甲骨學體系’要在新時代下予以重新激活。”

激活甲骨學體系,突破固有思維模式,跳出象牙塔,清除、防範學術研究及人文社科項目腐敗。“新形勢下,要確保甲骨文等古文字研究有人做、有傳承。”發揮廣大民間的甲骨文(甲骨學)研究智慧之力量,把約定成俗且形成固見已深的“甲骨文是卜辭說”修改、更正、替換為“甲骨文非卜辭說”。對甲骨文建立新的認知、解讀方法,打破學術研究壟斷和一言堂,讓更多的人對古文字研究活躍起來。

然我知,要將“甲骨文是卜辭說”修改、更正、替換為“甲骨文非卜辭說”,激活甲骨學體系,建立新的甲骨文認知、解讀方法,在當下這可能就是一條殉道之路。因為,120年來將殷墟出土的“甲骨刻字”認定為“甲骨占卜刻辭”的思想已經烙印很深了,或者說甲骨文就是占卜辭的思想灌輸已經洗了幾代人的腦,矇蔽了幾代人的心識,促使社會大眾都認為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就是占卜刻辭。

楊牧青:甲骨文非卜辭說之敘事曲第二

甲骨文非卜辭說,首先要對社會歷史的劃分予以重新思考,包括要動用哲學、邏輯學、人類學、社會學、文化學、歷史學、民俗學、宗教學、神話學等學科去科學的思考——自有人類以來,果真就是洪荒時代、野蠻時代、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等形態嗎?“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用近兩三百年才產生的現代意義上的“國家概念”去框定遠古時代的社會狀態,解釋、對應、判定遠古時代的文化歷史,從根本上去思考這是對的嗎?此處不做討論,留個話頭,僅供思考。

甲骨文非卜辭說,其次要對甲骨文所處的商代及至商代以前的社會狀態和文化歷史還需再進一步的重新去深層次的探知,不能輕易、草率的就對商代做出“殷商人崇尚鬼神,經常進行祭祀,凡事必用甲骨占卜,所以才留下大量甲骨卜辭”的這種認知和判定。

一定要曉得,在“二重證據法”或“四重證據法”,乃至“多重證據法”的前提下,近現代考古博物的歷史記錄發現發掘和古有的文獻檔案的歷史記錄探究尋因,是要遵循“科學實證+玄靈思維是認知人類上古文化的基本方法”這個法則的,反之它們相融性是會很差的。上古打不通,歷史的脈絡就不好通,若不通,歷史就會感冒,就會有癥結,“以古鑑今”、“數往者順,知來者逆”就會失去應有的作用。古有的文獻記載和近現代的出土器物清楚顯示:古人不比今人弱智,古人的智慧創造是今人無法理解,甚至無法比擬的,不能以今人的認識去認為古人就是那樣的。

甲骨文非卜辭說,關鍵是要對已形成的甲骨學體系的思想認識和思維模式進行重新的激活,重新的釋放。如果對某一事物認識發生了根本性的錯誤,那就會得出錯誤的思想,就會產生錯誤的結論。主流的甲骨學界一直把商代當時辦公文書記錄、歷史檔案——甲骨文當做占卜用的卜辭來理解,並對其一錯再錯的解讀和判定。

究其因,這是用漢代以來的“六書法則”、“經學思想”和清代形成的“金石考據思想”及“周秦金文、小篆形體類比法”以“象那個樣子”來“一對一”的考釋、校勘、釋讀,硬給甲骨文“隸定”出與通行文字在形(象)、音(語)、義(意)上達到連貫一致的一個“字”來。若遇到無法解決的“字”就以科學、慎重的名義和“闕疑”、“變異”、“變體”、“通假”、“義不明”、“本義不可知”、“久遠失傳”等說詞而給懸掛了。所以,甲骨文至今整理出來的6000多個字,也只能被隸定性的釋讀出1000多個字而已。

細考之,“甲骨刻字”上的甲骨文並不是每一個字都是能夠與後來語義上“字”一一對應的。遠古時候,字很少,一個字要表達很多意思或一段歷史的。隨著生活需要和社會發展,一個字就演變分化出很多個字,字數也越來越多,形成“字族”,至現在已經累積達到了近10萬個字。

由於在前辭、命辭、佔辭、驗辭等以“甲骨文是卜辭說”的認知論主導下,就將《甲骨文合集·14002片/正》中所見的那個“雙手供寶於藏室”的“字”被隸定性的釋讀為分娩的“娩”了(甲骨文“娩”字像以雙手分開產道,接生嬰兒,產道中的方形像嬰兒初出的頭形。)由此導讀、釋義出是商王為了王妃“婦好”生育而做不斷做吉凶占卜的事情了(“甲申卜,㱿鼎(貞):〔帚(婦)〕好娩……”見《甲骨文合集》第五冊)。

在過去還不能認識到“甲骨文非卜辭說”的重要性時候,就將“字”的“文”說成是“卜”的“辭”,將“甲骨刻字”的“文”給錯誤的認識、判定為“甲骨刻辭”的“卜辭”。因是,商代的文化歷史不得不在《尚書》、《周禮》等文獻的描述下弄成以“甲骨占卜刻辭”為載體、為反映的“崇尚鬼神、凡事占卜”的社會狀態了!至於,龜甲燒灼與鑽孔等,那是為了更好的自然風乾防腐以方便刻字記錄做文檔使用,就這麼簡單!

楊牧青:甲骨文非卜辭說之敘事曲第二

在第一篇中我說:“甲骨文字,特別對上古時期的陶、玉、石、青銅、摩崖等古文字和圖紋,是要‘五位一體,三類同究’大宇宙觀去認知的,世界不是單一物質世界,不是單一的人為自我認知的世界,也不是漢代以來形成的‘六書法則’能夠解決的。”

由於不曉“五位一體,三類同究”的深義,所以就會將一些古文字形成的詞句表達意思給曲解了。如,王立群教授及眾多古今學人在解釋祖宗十八代的“耳孫”時,將“耳”字理解為因為距離自己的祖宗太遙遠了,從來沒有見過,就是耳朵聽說。其實是沒有明白為什麼要“耳”字的妙義!漢初承襲周秦的一些文化禮制,在“族”上用“耳孫”、“鼻祖”之耳、鼻的字,實際上這是與“古麻衣相法”的“五官說”有淵源的。相法是人文之一,指著自己的鼻子就是我自己,就是“天輪一二看初年、三四周流至天城。”遠古時代的人,以我為座標,仰觀俯察,展開了天象、人文、地理等一系列的發明創造。亦即“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的造字法緣由之一。

文字是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身份證,器物是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戶口簿,經論文獻記載就像對歷史發展錄備的口供。文字釋錯了,文字誤判了,那麼歷史就會出錯!——2019年11月11日子夜楊牧青於北京,今“甲骨文非卜辭說”有關論述,待見《楊牧青:重構甲骨文研究方法和認知的解讀思維模式》文稿陸續發佈,以饗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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