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在凱旋廣場合股成立公司,如今都被送上了法庭

11月12日,由裕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以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多次實施敲詐勒索、詐騙等犯罪一案,在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裕安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要負責人、一級檢察官許暉出庭支持公訴。

他們曾在凱旋廣場合股成立公司,如今都被送上了法庭

案件回顧

2015年8月,被告人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在六安市凱旋廣場合股成立“安徽嘉福商務諮詢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嘉福公司)從事汽車貸款抵押業務,以“管理費”、“服務費”、“GPS安裝費”等名義誘使急需貸款被害人簽訂虛高的單份借款合同、借條,繼而在客戶貸款到期需辦理續貸時,同樣以各種名義扣除費用,並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部分客戶在未能還本息及其他費用時,姜正欣等即讓業務員從“安徽嘉盛汽車租賃服務有限公司”(簡稱嘉盛公司)“貸款”,“償還”嘉福公司欠款,從中收取轉貸費用,並與客戶簽訂虛高借款合同。

他們曾在凱旋廣場合股成立公司,如今都被送上了法庭

為催繳欠款,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又成立“六安世嘉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簡稱世嘉公司)負責“貸後”,由被告人湯敏擔任法人代表。在客戶發生逾期後短時間內,即以違約為由,由嘉福公司通知湯敏對客戶拖車,湯敏先後糾集被告人陳建、曹明明、汪軍軍、項德武、戎金超、張繼傳、羅江等人,以偷開、強搶方式扣押客戶車輛,並以此為要挾向對方索要高額違約金、拖車費及剩餘本息,所得收入在扣除本息後,作為世嘉公司的盈利由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湯敏按比例分配。

被告人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假借民間借貸,有組織地大肆進行詐騙、敲詐勒索“套路貸”犯罪活動,形成以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他們曾在凱旋廣場合股成立公司,如今都被送上了法庭

檢察機關指控

被告人姜正欣、李其存、劉元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車貸之名,共同採取虛增債務等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後又肆意認定違約,指使他人採取要挾方法,強行索要錢財,數額特別巨大,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湯敏、陳建、張繼傳、曹明明、羅江、汪軍軍、戎金超、項德武共同以要挾方法,強行索要他人錢財,其中被告人湯敏、陳建的涉案金額達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繼傳、曹明、汪軍軍、戎金超、項德武涉案金額達數額巨大,被告人羅江涉案金額達數額較大,八被告人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八被告人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期宣判。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守法經營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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