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蒼山保護管理 條例(修訂)》將於下月起施行

《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蒼山保護管理 條例(修訂)》將於下月起施行

洱海 供圖

雲南網訊(記者 黃興能)11月15日,大理州召開《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修訂)》《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公佈施行大會,兩《條例》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苍山保护管理 条例(修订)》将于下月起施行

蒼山 供圖

兩《條例》經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經雲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大理州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從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通過此次修訂,兩《條例》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增強。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苍山保护管理 条例(修订)》将于下月起施行

蒼山洱海風景 供圖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管理條例》於1989年3月1日 起施行,先後於1998年、2004年和2014年進行了三次修訂;《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蒼山保護管理條例》於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進行過一次修訂。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苍山保护管理 条例(修订)》将于下月起施行

洱海 供圖

修訂後的《洱海保護管理條例》共八章60條,對立法宗旨、保護原則、洱海流域空間管控和產業結構調整等作了修訂,最突出的特點是將洱海保護管理範圍劃分為一、二、三級保護區,並對各級保護區的保護管理作了規定;進一步明晰了自治州、大理市和洱源縣、流域各鄉鎮的保護管理職責,新增了洱源縣洱海保護管理機構職能職責的規定。對整個洱海流域保護管理涉及的規劃管控、基礎設施建設、轉型發展、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汙染防治、垃圾汙水處理、水環境監測、科學研究等作了梳理規範;對洱海湖區漁業捕撈、碼頭、遊船及相關活動管理作了修訂,對法律責任進一步作了規範。

《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苍山保护管理 条例(修订)》将于下月起施行

蒼山洱海風景 供圖

修訂後的《蒼山保護管理條例》共五章35條,根據有關上位法和國家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相關要求,對立法宗旨、保護管理原則作了修訂;專設了保護管理職責一章,明確了各級各相關縣市和部門的職責;對保護管理範圍和對象作了更為科學準確的界定,進一步細化了保護管理措施,對相關禁止行為作了修訂,對法律責任進一步作了規範。

兩個《條例》的公佈施行,將為洱海、蒼山的保護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完善、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為推進大理的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幸福新大理髮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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