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聯動協調解決,易地搬遷得保障,不忘初心護航企業

2017年4月17日,原告資源縣某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與被告桂林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資源縣楓林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採購合同書》,該項目現已完工,60套二房二廳房屋全部交付使用,三房二廳房屋實際交付使用117套,由於被告沒有完善相關手續,已交付的177套房屋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因此,2019年4月30日,原告提出訴前保全要求查封被告位於車田苗族鄉龍塘路口土地不動產權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的建築物,後由於被告負有其他債務,上述財產又被象山區法院查封。

一紙訴狀牽動著貧困戶最關心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關係著企業即將面臨長期查封甚至破產的僵局。能否為該扶貧項目提供司法保障,助力企業打破“殭屍”狀態等種種不可控因素無疑讓該案變得複雜棘手。

2019年5月21日資源法院立案受理該案後,分管領導與主辦法官為了保護貧困戶的合法利益,實現資源縣車田苗族鄉楓林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項目中177套房屋順利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避免讓被告財產陷入長期查封狀態,成為“殭屍企業”,多次與涉及該案的縣住建局、不動產登記局等相關行政部門以及象山區法院協商解決問題,並對原被告進行調解溝通工作。後本院經多方協商調解,在有關單位配合努力下,依法解除了被告上述財產的查封,順利實現貧困戶易地搬遷房屋過戶手續。2019年11月8日,原告申請解除對被告全部財產的查封,2019年11月12日原告正式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府院”聯動協調解決,易地搬遷得保障,不忘初心護航企業

一直以來,資源法院切實找準工作結合點、切入點,充分發揮法院在服務大局中的職能作用。加強民生司法保障,積極服務打贏脫貧攻堅戰,堅持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加強民商事審判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全力促進轄區經濟和轄區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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