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亲历者说】我感受到的监督力量

“我犯错误了。前几年春节,我拿了老板送的烟酒,还吃了几餐饭。”在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讲出这句话后,我瞬间感觉轻松了。

我担任北仑区公交三公司经理5年多,以前觉得自己只是一名国企员工,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官员,吃点老酒、拿点香烟不算什么。但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国企管理人员成了监察对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组来管,平时盯得很紧,监督检查、教育提醒、廉政谈话、专项督察经常性开展,纪律规矩越来越严,就连“8小时外”也有特邀监督员在监督,这让我深切感受到纪委监委就在身边,也让我对过去犯下的错误一直心存忐忑。

今年5月,我参加了区纪委监委组织的庭审现场旁听警示教育,被告席上坐的是我的老领导——北仑区汽车运输公司原副总经理郑模康。因贪污受贿,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我和郑模康共事多年,他的腐败就是从吃吃喝喝、拿人家烟酒开始的。从庭审现场出来时,我既紧张又害怕,因为我觉察到自己也走在了违法边缘上,他的今天很有可能会成为我的明天。

随后,区交通局党委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大家以案为鉴, “如果以前有吃过拿过的,早点来讲清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是主动交代还是继续隐瞒?之后几天,我始终心神不宁。这时,区交通局领导又单独找我谈话,说纪检监察组正在开展违规收礼专项清查,如果我有问题的话就早点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谈话后的第二天,交通系统有好几个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问题。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彻底想明白了,知道躲是躲不过的,主动交代是唯一出路。

因主动投案,真心认错悔过,我被从轻处理。经过这件事,我真切体会到纪委监委是真心为我们着想,严肃处理其实是在挽救人,越来越严的高强度监督其实是对干部的全方位保护。


(本文刊载于2019年第21期《中国纪检监察》,作者: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公交三公司经理 黄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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