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穿馬路,這名男子被拘留5天

橫穿馬路,這名男子被拘留5天

本期嘉賓。

横穿马路,这名男子被拘留5天

市文明辦文明出行公益宣傳。

本期“對對碰”嘉賓

★市民代表 劉建國

★大連市交警支隊民警 賈勝勇

★大連晚報記者 張曉帆

大連是連續五屆全國文明城市,眼下正全市總動員,向著“六連冠”的目標奮進。

為進一步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深刻剖析不文明行為的主客觀原因,讓文明觀念滲透到每位市民的日常中,大連市文明辦聯手大連新聞傳媒集團交通廣播FM100.8、大連晚報社,共同舉辦“文明對對碰”訪談節目,首期話題聚焦“行人文明過馬路”。

男子橫穿馬路還滿嘴髒話,行政拘留5天!

近日,在甘井子區中華路與匯通街的交叉路口,交警對一名橫穿馬路的男子勸阻,但這名男子不聽勸,還滿嘴髒話。經過民警批評教育,這名男子認識到了錯誤並主動向民警道歉,轄區派出所根據男子的違法行為做出對其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這個事件被報道之後,不少市民拍手稱快,同時也再次將行人不文明走路、違反交通規則等現象擺到桌面上。三位嘉賓的對話從這一事件開始——

很多地方還能看到橫穿馬路現象

劉建國是一名出租車駕駛員,他表示,經常看見行人在過馬路時低頭玩手機,不看信號燈, 這樣是非常危險的。

本報記者張曉帆則介紹,前段時間大連晚報做大連十大不文明現象調查,得票最高的就是不文明過馬路。很多人都曾在街上看到“中國式過馬路”現象,就是一群人聚成了堆,也不管是不是綠燈,直接橫穿馬路。

市交警支隊民警賈勝勇明確指出,行人翻越隔離設施、不走人行天橋的相對常見。在青泥窪橋,時常有行人翻越護欄過馬路;在劉家橋附近、西南路熟食品附近,都存在著不走人行天橋橫穿馬路的現象。

趕時間圖方便,讓個別人冒險橫穿馬路

生命只有一次,為什麼要讓自己置身於危險中呢?橫穿馬路的人到底是怎樣想的?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現象屢禁不止?面對主持人達明拋出的這個問題,嘉賓們紛紛表達自己的觀點。

劉建國覺得,行人橫穿馬路,一是因為懶,不願意上天橋或者走地下通道。二是心存僥倖,總覺得不會出事的。

張曉帆分析,可能很多人是因為著急,非要爭那一分兩分鐘。賈勝勇說,大連大多數行人都是遵章守法的。不可否認的是,在一些交通樞紐處,總有人為了趕時間直接衝過馬路,不走人行橫道和天橋。這些人主要是為了圖方便,僥倖心理較大。也有老年人認為自己腿腳不方便,不想繞道上天橋。

加大宣傳,形成自律

橫穿馬路,看起來是一件小事,可小事往往釀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據統計,大連市因行人闖信號燈或橫穿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佔到了事故總數的31.19%,死亡人數佔到了事故總死亡人數的30.82%,受傷人數佔總受傷人數的27.26%。血淋淋的數據讓我們思考,到底應該怎樣做,才能夠杜絕或減少橫穿馬路現象?

劉建國認為,橫穿馬路還是因為安全意識淡薄,應該加大力度宣傳,讓“車讓人,人快行”常態化、持續化。張曉帆提議,可以通過大型廣告牌、報紙宣傳、交通臺播報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文明過馬路的風氣。學校加強教育,從小孩開始抓起。同時建議加大處罰力度,加大違法成本。

賈勝勇介紹,為了治理行人亂穿馬路,大連市交警做了幾件事:一是在早晚高峰期,市內各主要交通路口,全警上路管交通,勸導行人;二是實施處罰措施。橫穿馬路者要登記個人身份信息,按照道路交通法規定,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進行警告,罰款5-10元錢。還要把違法人領到流動宣傳車上,觀看事故錄像。三是與個人信用掛鉤,影響其信用記錄。現階段對行人違法還是應該多勸導,形成自律的風氣。

橫穿馬路可能與個人信用掛鉤

從2018年1月1日起,《大連市文明交通行為信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大連市成為全國首個將機動車駕駛人和所有人的信用考量共同納入誠信體系管理的城市。該《管理辦法》由16個部門聯合簽發,共同將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所有違法行為都將與個人信用掛鉤,都將影響個人信用,如違法行為可能直接影響出行購票、辦理房貸等業務。

目前,交警部門已將酒駕、行人違法等行為通報違法者所在單位及街道,而且收效顯著。交通參與者千萬別拿個人信用不當回事兒。

賈勝勇特別提醒,如果禮讓行人時碰到行人不走的,可停車讓行2秒鐘繼續行駛。

為避免禮讓行人時被追尾,可以提前打雙閃,用車語告訴後車要減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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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一條 【行人行走規則】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通過路口或橫過道路】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妨礙道路交通安全】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八十九條【違法處罰】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文 本報記者傲雪 圖 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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