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為郭靖立像,有何不可|沸騰

襄陽為郭靖立像,有何不可|沸騰

如果能重視郭靖像的藝術品質,加上地點、規模的合理論證,不是不可以做。

襄阳为郭靖立像,有何不可|沸腾

影視截圖

文 |劉志權

近期,襄陽是否應立郭靖黃蓉像,再次引起了網民熱議。之所以說再次,是因為早在2012年,當地就有相關規劃,不過迫於輿論分歧,不了了之。

圍繞郭靖黃蓉雕像,大致的爭議有以下幾點:其一,為兩個虛擬人物立雕像,會不會混淆史實;其二,政府該不該為這個雕像背書。此外,涉及雕像放置的位置和雕塑的形象等問題,也歷來沒有定論。

這正應了中國的一句老話:“秀才造反,十年不成”。不是所有做法,都有是非曲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口頭官司,筆墨文章,誰也說服不了誰。

比如,拿立雕像這事兒來說,反對者依據之一是郭靖黃蓉屬文學虛構人物。但小美人魚也是虛構的,卻已經成為丹麥的象徵,大名鼎鼎的銅像便立在哥本哈根長堤公園;孫悟空也是中國家喻戶曉的形象,塑像也不在少數。

如果說上面虛構的不是“人”,那麼,魯迅的“孔乙己”也是虛構人物,但穿著長袍站在紹興的酒店裡,也並不違和。

20世紀80年代,陸文夫有篇反對空談推諉的著名小說《圍牆》,據說曾經在某些地區當作政府文件下發。小說主要內容是,一個建築設計院圍牆倒了,但圍繞怎麼修圍牆,現代派與古典派爭執不下,圍牆遲遲建不起來。後來,實幹的行政科長只用了一個週末,把圍牆建好了,大家先是挑剔,但最終都覺得滿意。

總結這個故事,首先,要有人敢幹肯幹;其次,要儘量汲取經驗,幹好。如果本著實幹的精神,為郭靖立像的事,也許需要跳過爭論本身,思考為何干、誰來幹、如何幹更好。鑑於民意不可忽視,順序也許可以調整下:怎樣才能幹得好,誰來幹,然後讓大眾明白,為什麼要幹。

前面的例子已經證明,虛構人物不是不可以塑像。但還是有值得總結的經驗:一是影響足夠大,家喻戶曉,比如小美人魚之類。二是要考慮環境效應,比如孔乙己之於紹興、孫悟空之於花果山。三是本身要有足夠的藝術性,比如,斷臂的維納斯,我國的樂山大佛、珠海漁女,誰也不會質難他們是虛構的。

由此來看郭靖像的問題。作為知名度較高的文學形象,加之所賦予的守衛襄陽成就“俠之大者”的精神內涵,以及襄陽城在宋金對峙中真實的歷史地位,客觀上有立像的基礎。

但是,塑像的藝術性其實是決定成敗的至關重要的問題。搞得不好,便像遍佈各地的主題公園,既“村”且“俗”。我個人認為,塑像宜去掉無足輕重的“愛情”,主題格調可能反而能更為突出。

接下來是誰來乾的問題。當地政府出資,涉及財政支出的合理性,試錯餘地小。目前媒體報道的消息是企業意在出資,如果能重視郭靖像的藝術品質,加上地點、規模的合理論證,不是不可以做。

事實總是勝於雄辯的。但要落實到“事實”,還是需要當地政府首肯點頭的,也就是說,要有“敢幹”的人。但能否做好,考驗的是企業以及政府的出發點、情懷乃至藝術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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