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要成為維護和執行制度的模範

滕德銀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強化制度意識,帶頭維護制度權威,做制度執行的表率,帶動全黨全社會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堅決維護制度。(11月8日,中國組織人事報)

筆者覺得:幹部要成為維護和執行制度的模範。

制度是什麼?就是在一個單位,一個行業,一個政黨內的規章,規定什麼可以幹,什麼不可以乾的規章,就是一種約束性的條款。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人都必須受到一些制度的約束,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管理途徑和方式。

作為黨的幹部,我們在對待制度這個問題上,要有以下認識。一是制度是一種管理方式。二是制度是我們黨內純潔隊伍的一種約束。三是制度是黨員幹部帶頭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一種規定。

因此,我們的黨員幹部,在對待制度上,就應該模範地做到維護和執行。

維護,就是要維護制度的一種正確性,一種威信。執行,就是要嚴格按制度的標尺,來約束自己和他人。

在這兩個方面,黨員幹部都要帶頭。否則,制度就是一紙空文,不起任何作用。

黨員幹部要站在"四個意識""兩個維護"的高度,來看待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權威性,做一名帶頭維護和執行制度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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