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福區查處一非法儲存甲醇窩點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1月14日訊(通訊員 吳菲菲 李文)11月12日下午,長沙市開福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一起群眾舉報稱,在撈刀河街道中嶺村有疑似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情況。

开福区查处一非法储存甲醇窝点

接到舉報後,開福區應急管理局危化煙花監管科迅速聯合撈刀河街道辦事處前往舉報地核實情況。在撈刀河街道中嶺村王家鐵鋪組一民房內,執法人員找到該窩點,現場擺放了2個儲量5000L規格的儲罐2個、1000L規格的塑料方桶7個、以及200L的塑料桶和鐵桶若干個,經辨認,容器內儲存的均為甲醇,共計7500L。開福區應急管理局第一時間組織相關人員和車輛將甲醇進行安全轉移。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开福区查处一非法储存甲醇窝点

近期,開福區開展“強執法、嚴執法”百日行動,通過嚴格執法,嚴厲處罰,嚴肅問責,狠抓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執法工作落實,綜合運用失信懲戒、約談曝光以及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四個一律”執法措施,有效防範一般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在此,開福區應急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

甲醇(學名醇基液體)遇熱源和明火易燃燒爆炸,屬危險化學品。全國各地因甲醇引發的事故不在少數,給人們留下了慘痛教訓。市民經營、儲藏、運輸甲醇均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危險品經營許可。未經依法批准,擅自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的,依照有關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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