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被法院受理 对外负债约 197 亿元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被法院受理 对外负债约 197 亿元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概述 今日,公司管理人通过查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 院”)网站(www.szcourt.gov.cn)获悉,深圳中院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在其网 站上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 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案号:(2019)粤 03 破申 410 号)(公告链接: https://www.szcourt.gov.cn/article/30085520),就已受理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破产清算案选定两家破产管理人的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自愿报名的破产管理人须为 2019 年度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 级管理人。

2、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 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 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 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书面报名材料需在预告发 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函至本院书记员处(以法院签收时间为准)。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 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 名,该案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指定管理人。届时本案 摇珠选定的两家一级破产管理人将一并计入全省轮候状态。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企业基本情况: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金为 133691.304781 万人民币,唯一股东为上市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瑶,住所地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竹坑社区工业区 3、4 栋;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 68 号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 围:有形动产租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 设施运营。锂电池的产销(不含糊式锌锰电池、镍镉电池)。

4、案件基本情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裁定受理黄子 廷申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初步查 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目前尚在经营,现有员工 800 余人,对外负债约 197 亿元,其中拖欠 559 家供应商债权约 54 亿余元。公司现有资产为位于深圳 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的建设用地(59030.15 平方米)以及对外股权投资、车辆、存 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

5、报名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6 日 17 时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 6003 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处司 法委托组

摇珠日期: 2019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摇珠地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联系人:陈有英、王奇峰 电话:0755-83535303、83535915

二、对公司的影响 若人民法院裁定沃特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会对公司目前所面临债务危机 的化解产生积极影响。截至目前,管理人仅通过查询公告的方式获悉深圳中院裁 定受理黄子廷申请沃特玛破产清算一案,公司及管理人尚未收到深圳中院的裁定 书等法律文书,管理人后续将根据该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及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 3 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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