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00903):将于11月14日撤销上市地位

智通财经APP讯,冠捷科技(00903)及华电有限公司联合公告,就有关要约人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将冠捷私有化的建议的事宜,计划文件所载计划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计划于2019年11月12日(百慕达时间)生效。

计划项下应付注销价的付款支票将尽快于2019年11月21日或之前寄发予计划股东。要约人须于生效日后两个营业日当天上午10时正前向CDP支付注销价。

此外,购股权要约于2019年11月12日下午4时30分截止。要约人已就812.2万份2015年购股权收到购股权的有效接纳(占未行使2015年购股权的总数100%);及575万份2003年购股权收到购股权的有效接纳(占未行使2003年购股权的总数35.34%)。尚未收到购股权的有效拒绝。

购股权要约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因此,购股权要约于2019年11月12日成为无条件。

预期冠捷股份于联交所撤销上市将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4时正生效。预期冠捷股份于新加坡交易所撤销上市将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时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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