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淮北烈山區擇優招聘事業單位人員7人公告

為推動大學生村官流動工作,根據省委組織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組通字〔2013〕1號)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烈山區大學生村官擇優招聘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擇優招聘崗位

(一)區直事業單位

區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烈山區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工作人員1名;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烈山區機構編制信息中心工作人員1名;

區農業農村水利局下屬事業單位烈山區水利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員2名;

區醫療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烈山區醫療生育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鄉鎮事業單位

宋疃鎮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古饒鎮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擇優招聘對象和條件

應聘區直事業單位的大學生村官需在烈山區任滿1個聘期、聘期考核為優秀等次或任滿2個聘期、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一屆、考核稱職以上;應聘鄉鎮事業單位的大學生村官需在烈山區任滿1個聘期、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擇優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區擇優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負責組織實施,採取考察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8日

報名地點:烈山區人社局會議室

報名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大學生村官證和考核優秀材料原件、複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辦理報名手續並填寫招聘報名表。招聘辦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2.考察:通過查閱資料和走訪談話的形式,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職業操守、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及村官聘任期間的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結果以及所獲得的榮譽稱號等進行考察核實。

3.公示: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並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4.聘用: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入編等相關手續。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2019淮北烈山區擇優招聘事業單位人員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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