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發《南昌市創新老舊居民區物業服務模式試點工作方案》,提出老舊居民區實行“‘門’內物業服務、‘門’外公共服務,‘門內門外’行政管理全覆蓋”的管理模式,進一步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南昌·幸福家園”。
“門”內物業服務 “門”外公共服務
《方案》明確,以探索建立老舊居民區科學合理的長效機制為目標,按照“先綜合整治、後提升管理”的步驟,實行“‘門’內物業服務、‘門’外公共服務,‘門內門外’行政管理全覆蓋”的老舊居民區物業服務新模式,努力改善老舊居民區環境和服務品質,提升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這裡所稱的‘門’,在封閉式小區是指小區大門,在開放式居民區是指單元樓棟門。”市房管局物業處處長楊偉表示,“門”內的物業服務(包括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服務價格等)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專業機構以書面合同形式約定;“門”外的公共服務(
包括社區範圍內的道路保養保潔、綠化養護、路燈管理、公廁管理、市政管網暢通、化糞池疏通等基礎設施
)職責和資源下沉至街道(鄉鎮)社區,由街道(鄉鎮)、社區統籌整合資源,統一履行公共服務職責。
行政管理網格化
即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環保等部門將行政執法職能下沉至街道(鄉鎮)社區,實行“分片到人,掛牌服務”,明確片區責任人,並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網格員做好對接。社區居民可以直接向相關部門的責任人反映舉報問題,也可以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向相應行政部門對口人員反映問題,相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做好行政管理、執法工作。
為實現公共服務與
物業服務無縫銜接,
鼓勵由同一機構
提供“門”內物業服務
和“門”外公共服務。
將在5個區各選取2個社區開展試點
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原則,
今年,南昌在
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
灣裡區、青山湖區
各選取2個社區(開放式老舊居民區)
開展老舊居民區物業服務
創新模式試點,
將試點社區打造成為
美麗宜居、整潔有序的幸福家園。
《方案》提出,業主委員會的相關人員通過規定程序到社區工作站兼職,兼職人員可以在社區工作站領取報酬。社區工作站應當將物業管理納入日常工作範圍,明確至少一名工作人員負責社區物業管理工作。試點社區應提供物業管理用房,辦公面積應不低於120平方米;無物業管理用房的社區,可以通過環境綜合整治或鄰里中心建設配建,也可以通過長期租賃、合署辦公的方式解決。
同時,試點遵循一一對應原則,即一個老舊居民區屬一個社區,不得跨社區。鼓勵提倡一個社區內的不同老舊居民區的業主大會,聘請同一家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同的專業機構,以發揮規模效應、降低服務成本,鼓勵提倡物業服務企業將降低成本所得收益,返還部分用於社區建設。
試點社區可獲資金和政策扶持
根據《方案》,
我市老舊居民區推行物業服務,
遵循“市場運作、業主付費、
政府扶持”的原則,
物業服務費由居民(單位)承擔。
各城區本著
“扶持、引導、優惠、漸進”的原則,
綜合考慮老舊居民區業主的
經濟承受能力和消費心理習慣,
科學合理地測算居民群眾
個人應承擔的物業服務費標準,
原已收取的費用不得重複收取。
試點期間政府將給予
適當的資金和政策扶持
資金扶持方面
為支持、鼓勵和推動試點社區推行物業服務工作,試點社區推行物業服務考核合格的發放獎勵,獎勵期穩定5年,獎勵標準為2019—2021年18元/月/戶、2022年12元/月/戶、2023年6元/月/戶。考核辦法由市老舊居民區物業服務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獎勵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
政策扶持方面
允許試點項目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依法設置廣告欄、廣告牌開展廣告位租賃經營、快遞儲存櫃的場地租賃、再生資源經營等,獲得的經營收益須用於本項目內的物業服務。在不違反規劃原則的前提下,允許城區政府在道路、場地依法劃設停車位,收取停車管理費,用於補貼試點社區經費不足。
老舊居民區推行物業服務,
國有或者民營的物業服務企業、
專業機構均可參與,
享受相應的獎勵資金
和相關扶持政策。
“12月底前,試點小區要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專業機構、專業人員。”楊偉說,街道(鄉鎮)、社區指導業主大會根據物業服務企業或專業機構提供的不同價位、質價相符的“菜單式”服務標準,通過投票選擇適合本小區的管理方式、服務標準,指導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簽訂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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