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泰安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原副調研員呂熙偉決定逮捕

泰安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原副調研員呂熙偉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汙罪一案,由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泰安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移送我院審查起訴。2019年11月7日我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呂熙偉決定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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