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縣人民檢察院向政法各部門傳達《新疆檢察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試行)》文件精神

為進一步加強公檢法的協調配合,依法懲治醉駕犯罪,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2019年11月1日,精河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偉在精河縣政法委召開的“三長”聯席會議上傳達學習了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9月25日印發的《新疆檢察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試行)》的相關內容。

李偉檢察長表示,在懲治“醉駕”犯罪時,公檢法三機關應當充分考慮駕駛人員醉駕的原因、醉酒的程度、行駛道路、危害性等情節,既要尊重國法,也要考慮人之常情,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教育與懲罰相結合,做好認罪認罰具結工作,減少社會對立面,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

精河縣公安局局長褚文華表示,關於《指引》的學習非常必要,尤其對案件證據材料的收集做出了明確的指示,對公安機關規範執法有規範性指引作用。

精河縣政法委書記張統指示,《指引》的學習很有必要,公檢法三方在工作上要互相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提升我縣辦案質效,確保準確有效打擊犯罪,共同締造和諧社會。

精河縣人民檢察院向政法各部門傳達《新疆檢察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試行)》文件精神

精河縣人民檢察院向政法各部門傳達《新疆檢察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刑事案件工作指引(試行)》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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