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無證運輸煙花爆竹 移動“炸彈車”被交警截獲

煙花爆竹,國家採取的是許可制度,在其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等環節,必須要得到相關部門的許可,否則就是違法行為。11月10日上午,記者從建湖縣公安局上岡交警中隊瞭解到,嫌疑人吳某在沒有取得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運輸煙花爆竹,被路面巡邏的交警查獲。

江蘇鹽城:無證運輸煙花爆竹 移動“炸彈車”被交警截獲

被交警查獲的運輸煙花爆竹的車輛

11月6日上午10點鐘左右,在省道233線建湖縣上岡鎮岡東社區路段,正在路面巡邏的上岡交警中隊交警發現一輛麵包車行跡可疑,隨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車內裝了滿滿的一車鞭炮,讓執勤交警嚇出一身的冷汗。面對詢問,該車駕駛員吳某無法提供危險品運輸許可手續,車輛也不具備危險品運輸資格,車上裝載的鞭炮是從上岡運送到射陽的陳洋,自己從中取得一點差價。

目前,嫌疑人吳某因無證運輸煙花爆竹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其運輸的煙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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