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絳一駕駛人無證駕駛套牌車被罰7000元

(警方週刊運城訊:李勝 通訊員:焦芮巖 趙慧榮)11月8日,新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起無證駕駛且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文某(男、42歲,新絳縣陽王鎮人)被處以7000元罰款、收繳牌照的行政處罰。

新絳一駕駛人無證駕駛套牌車被罰7000元

此日15時30分許,該大隊國道中隊民警在轄區新北線17公里+100米處對一輛車牌號為晉M04***五菱牌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駕駛人以駕駛證、行駛證落在家中為由遲遲未能出示。為了查明事實真相,民警遂將其帶回大隊辦案區做進一步詢問。通過全國公安網信息系統查詢,系統內沒有駕駛人文某的任何信息,且所駕駛車輛懸掛的號牌M04***顯示為註銷狀態。在證據面前,文某對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承認此車是他於2018年從市場上花低價買來的二手車,也沒有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平日就只在鄉下乾點小活,很少去縣城,便一直心存僥倖,無證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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