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博主帶領粉絲“薅羊毛”致賣家關店 檢察官:“薅羊毛”也要面臨法律風險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記者 張晴悅)近日,一淘寶店家因操作失誤,將26元4500克的臍橙誤寫成4500斤後,B站博主“路人A-”在直播時號召粉絲去“薅羊毛”。在直播中,他大肆鼓動粉絲下單,一晚上就拍了幾萬單,涉及金額高達700萬元。最終在明知商家無法發貨的情況下,惡意投訴“商家虛假宣傳”,導致該店鋪直接關店。

网红博主带领粉丝“薅羊毛”致卖家关店 检察官:“薅羊毛”也要面临法律风险

(圖據網絡)

“雙十一”來臨,各大店家為了吸引消費者推出各種五花八門的營銷活動,這更令一些“羊毛黨”摩拳擦掌,躍躍欲試。

“羊毛黨”盛行,殊不知“薅羊毛”也要面臨法律風險。上個月,北京海淀法院就公佈了一起案子:一名26歲小夥“薅羊毛”獲利6萬,被判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獲刑3年半。而類似案例還不止一個,另一名23歲小夥使用自己名下多張信用卡,以虛假購物和消費的方法,產生虛假交易,獲取招商銀行信用卡消費積分300餘萬分,兌換航空里程、酒店積分、禮賓服務等。最終他被上海二中院判犯詐騙罪,獲刑3年。

事實上,如今“羊毛黨”已經成為一種互聯網生存現象。而利用平臺漏洞“薅羊毛”的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偶爾利用平臺漏洞撿漏的普通用戶;二是明知是漏洞,卻依舊多次“薅羊毛”的“羊毛黨”;三是以此謀利的黑灰產團伙。眾所周知,第三類群體,往往和違法甚至犯罪聯繫在一起,但大眾對於前兩者,在“薅羊毛”時可能承擔的法律風險卻不甚瞭解。

合法、非法“薅羊毛”的界限到底在哪?今天,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表示,合法“薅羊毛”和違法犯罪的行為,其核心區別在於消費和信息的真實性。

合法的正常交易是說,前者使用自己真實的信息進行了真實的交易,用商家的優惠券和積分兌換的禮品,不論是轉贈還是出售都沒有問題。

但如果使用的是非法獲取的他人信息,或者進行的是虛假、惡意交易,這就屬於欺詐行為,如果數額足夠,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檢察官說,“薅羊毛”的購買行為並不違法,只有悖誠實信用原則,現實中難以追責。如果“羊毛黨”利用商家過失或平臺漏洞,惡意註冊大量賬戶刷單來“薅羊毛”,則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以及詐騙罪。

商戶如果故意炒作,則可能存在虛假宣傳之嫌;如果在“薅羊毛”過程中存在刷單和虛假交易、騙取平臺的補貼,可能涉嫌詐騙。

這位檢察官提醒,切記不要進行惡意交易,要正常使用已有賬號或者正常註冊賬號,不能利用平臺漏洞,更不要使用技術手段獲取不當利益。拒絕“羊毛黨”,勿以惡小而為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