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西安未交房小区10月15日起停止办理集体户落户工作!

10月25日,小一老师在家长群里看到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发出一则“关于做好2020年曲江新区义务段入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曲江新区义务段(小学)入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位家长:

大家好!为确保2020年曲江新区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预判工作,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现对曲江新区范围内由曲江新区开发建设的商住楼盘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进行预统计。请2020年子女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一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业主将孩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业主信息及户籍信息在物业处进行登记。

本次预统计的目的是全面了解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整合新区所属学校教育资源,做好2020年曲江新区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不作为最终入学依据。最终入学工作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将结合2020年西安市教育局公示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雁塔区和曲江新区当年公示的学区划分、曲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当年的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全局,合理安排。感谢各位家长的理解与配合。请大家相互转告!

曲江新区教育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15日曲江派出所户籍室张贴了一份通知,自10月14日起“取消迁往集体户”的办理工作。全文如下:

致辖区各群众

接2019年10月14日雁塔分局转发“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人才人口指挥部关于调整《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取消“迁往社区集体户”,即限制居民家庭户迁往社区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迁往社区集体户。

我所将严格按照文件落实办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曲江派出所户籍室

2019年10月15日

通知中明确说明是调整《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也就意味着不不单单是针对曲江新区,整个西安市将执行这项规定!很多家长都慌了,目前还没有交房,落户更谈不上了,孩子上学就要耽误了吗?

小一老师说

曲江已经开始登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人数了。2020年能否在曲江上学以及如何分流,还是要看学区内的学生数量,明年入学政策还未公布,还请家长们耐心等待。如若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所在区教育局。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条件及办法,小一老师参考2019年官方公布做了整理,供各位家长参考!

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报名条件:

具有西安市户籍〔2019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到民办学校初中就读,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建议家长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理性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学校。

小一总结: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报名

一是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是具有西安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是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9〕50号)。

附:西安市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重磅!西安未交房小区10月15日起停止办理集体户落户工作!
重磅!西安未交房小区10月15日起停止办理集体户落户工作!

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1.学籍、户籍均在xx区:

所需资料:户口薄、《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学籍其它区,户籍xx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持户口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持相关证件到xx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或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各区稍有不同)

3、集体户入学办法

所需资料:各城区要求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以每个城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各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四证”具体内容: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新城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现居住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附:公办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重磅!西安未交房小区10月15日起停止办理集体户落户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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