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風詩意”離婚案判決書,勸合青春期孩子父母,你知道誰寫的嗎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歲月像一條長長的河流,婚姻和家庭就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小船……船逾前行,路且遠長,最惜執子之手、韶華共度,卻亦難免遭遇‘沐甚雨、櫛疾風’……”這樣詩意的語言,並非來自某篇散文,而是出自一份法院的判決書。近日,這篇特殊的判決書“曝光”後,得到眾多好評。那麼,它緣何而來?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繫上了這份判決書的撰寫法官。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古风诗意”离婚案判决书,劝合青春期孩子父母,你知道谁写的吗

判決書中的部分內容

將婚姻比作小船,認為感情未完全破裂

據瞭解,這是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起離婚案件的一審判決書。原、被告本是大學時的同學,後來相戀直至走入婚姻的殿堂。然而,生活中的瑣事和壓力讓兩人經常爭吵,矛盾加劇,妻子打算結束這段婚姻。在這次訴訟之前,妻子已向鼓樓法院提起過兩次離婚訴訟,但又都撤訴。

“古风诗意”离婚案判决书,劝合青春期孩子父母,你知道谁写的吗

張邈法官

該案承辦人、少年家事庭法官張邈告訴紫牛新聞記者,由於雙方分歧較大,本次訴訟在調解未成的情況下,法院依法作出了判決,不準予原告與被告離婚。

記者看到,在這份判決書中,張邈還寫到“當我們費盡千辛萬苦看到新造的小船下河時,興高采烈,歡欣鼓舞,可能我們對於未來將要面臨的風雨可能估計不足。船開出不遠,雙方愛情的結晶誕生了,船雖然重了,但是人多了,心更近了,血脈相連……”

張邈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裁判離婚與否的法律標準,這也是本案未判離婚的原因。他認為這對夫妻雙方並無根本性矛盾,也沒有原則性錯誤,可以通過加強交流、增進溝通來化解彼此的矛盾和隔閡,雙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對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的訴請不予支持。

理解中年不易,鼓勵在婚姻路上加把油

剛看到這份判決書時,記者曾以為其出自一位女法官之手。有些意外的是,這份判決書的作者其實是位四十來歲的中年漢子。記者還了解到,在張邈曾在法院執行局工作多年,不管是從工作性質還是從其外表而言,在同事眼中,他都是個不折不扣的硬漢。

是什麼觸動了張邈,令他寫下了這份兼具了情感與文采的判決書?

張邈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他了解到這對夫妻有一個當時正在上初一的孩子,而夫妻兩人其實都很愛這個孩子。

他勸說夫妻兩人,初一正是進入青春期的時候,孩子容易產生叛逆心理,需要一個穩定的家庭環境。如果現在離婚,不可能瞞住孩子,不管對於孩子的學習還是生活來說,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和傷害。他告訴記者,在離婚案件中,法官會重點考慮到未成年子女的權益。

這樣的勸說也取得了效果,在一審判決不準予離婚之後,當事人未再提起上訴。

在少年家事庭的工作中,張邈辦理了很多離婚案件,對此深有感觸。“人到了40歲左右的年齡,都會遇到各種壓力,婚姻也未必會如想象的那樣美好。”他對記者說,自己寫下這些文字,是想鼓勵他們在人生與婚姻的道路上加把油。

“真想讓他們過得好,光是一紙判決書肯定不行,還需要讓他們從心底再一次接納彼此,希望他們珍惜來之不易的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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