絳縣交警:嚴查整治不鬆懈 無證+酒駕罰1300元

(警方週刊運城訊 籍琳 通訊員 張麗娜)11月5日19時22分,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安峪中隊民警在轄區續魯路段對一輛二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時,聞到駕駛員身上帶有一股酒味,隨即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22.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隨即民警將駕駛員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後經詢問和公安網信息核實,發現駕駛員高某某還存在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絳縣交警:嚴查整治不鬆懈 無證+酒駕罰1300元

民警對駕駛員高某某進行了普法教育,向其宣講了其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危害,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駕駛員高某某無證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300元的處罰。

絳縣交警:嚴查整治不鬆懈 無證+酒駕罰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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