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武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為子公司永泰嘉園信託融資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中國武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保證人”)全資子公司永泰嘉園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泰嘉園”或“債務人”)以房地產項目資產收益權轉讓及回購的方式向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業信託”或“債權人”)融資3億元。2019年11月7日,公司在福州與興業信託簽訂《保證合同》,就上述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上述擔保於2019年10月28日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2018年度股東大會和2019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累計批准對永泰嘉園擔保額度5億元,此前尚未使用,本次擔保3億元,未超過擔保額度。擔保額度詳見2019年4月20日和9月17日公司在巨潮網披露的《關於預計公司2019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和《關於調整 2019 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60、144)。

二、被擔保方基本情況

被擔保方名稱:永泰嘉園置業有限公司

該公司註冊時間為2019年4月3日,住所為福建省福州市永泰縣城峰鎮溫泉村劍血嶺20號永騰苑二樓,註冊資本3,000萬元,法定代表人楊蘇東。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經營;自有商業房屋租賃服務。公司持有該公司100%股權。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元

注:上述2019年第三季度數據未經審計。

截至目前,被擔保人無擔保、訴訟仲裁事項,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保證合同主要內容

永泰嘉園以房地產項目資產收益權轉讓及回購的方式向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融資3億元,公司為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對永泰嘉園編號為CIIT[20190916]ZRHG的《特定資產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合同》項下債權提供保證擔保,具體擔保事宜內容如下:

(一)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保證人的擔保範圍係指債權人在主合同項下所享有的全部債權,包括主債權金額(包括一般回購款、溢價回購款等款項,其中一般回購款金額為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整)、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用、公證費、律師費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二)保證期間

自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如主債務為分期履行,則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三)保證方式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四、董事會意見

我們認為,上述融資及擔保是為了滿足永泰嘉園生產經營需要,符合經營計劃和實際情況,該公司信用良好,屬於公司全資子公司,風險可控,上述擔保事項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況,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獨立性構成重大影響。

五、累計對外擔保的總金額

此前,公司為子公司、子公司為公司及子公司之間相互擔保餘額為13.56億元,公司為大股東福建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擔保餘額2億元。上述擔保無逾期或涉及訴訟。

六、備查文件

1.2019年11月7日公司與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中國武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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