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告

股票代碼:603817 股票簡稱:海峽環保 公告編號:2020-015

轉債代碼:113532 轉債簡稱:海環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58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具體日期將在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中明確。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並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

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佔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比例為20.06%,低於30%,主要原因是為保障公司持續穩健發展以及全體股東長遠利益,在充分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特點、資金需求及業務發展等方面,公司需積累適當的留存收益,以滿足項目建設、市場開拓以及補充營運資金需求。

一、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人民幣427,389,679.69元。經董事會決議,公司2019年年度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分配利潤。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8元(含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450,003,612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26,100,209.50元(含稅)。本年度公司現金分紅比例為20.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發生可轉債轉股致使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二、本年度現金分紅比例低於30%的情況說明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130,140,323.79元,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427,389,679.69元,上市公司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為26,100,209.50元,佔本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比例低於30%,具體原因分項說明如下:

(一)公司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

公司專注於環保行業,業務範圍由傳統的汙水處理逐步向水環境綜合治理、固廢資源化利用等領域延伸。隨著我國水資源緊缺和對汙染問題日益重視,國家從發展戰略的角度將不斷加大對汙水處理行業的支持,行業投資仍將穩定增長,公用環保類項目投資普遍具有資金需求大,投資週期長,回收穩定性強的特點。

(二)公司發展階段和自身經營模式

公司以“系統規劃、綜合服務”的模式整體介入海西區域內的各個新興片區的環保市場,構建以產業運營為主體、環境諮詢與產業投資為兩翼的戰略格局。目前,公司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資金需求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640,550,658.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2.76%;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130,140,323.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1.58%。2020年,公司“晉安區益鳳渣土及建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大豐港石化園區汙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項目”、“浮村汙水廠二期項目”、“永泰縣山水林田湖草水環境綜合整治與生態修復PPP項目”等多個在建和提標項目在持續推進,資金需求較大。

(四)公司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原因

為滿足公司未來資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續穩健發展,同時兼顧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對於現金回報的利益訴求,經綜合考慮公司所處階段、資金需求及未來經營發展等因素,根據《公司章程》及《公司未來三年(2017-2019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有關要求,制定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潤的主要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主要用於項目建設、市場開拓以及補充營運資金需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為企業持續穩健發展提供資金保障,能夠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及持續盈利能力,更能節約公司財務成本,提高公司整體效益,併為廣大投資者帶來長期回報。

三、公司履行的決策程序

(一)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審議和表決情況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並同意將該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2019年年利潤分配方案與公司所處發展階段及實際資金需求相吻合,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現金分紅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來三年(2017—2019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相關規定。雖未達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中關於“上市公司擬分配的現金紅利總額與當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之比不低於30%”的要求,但公司是基於可持續發展及保障股東合理回報考量,結合項目建設以及業務版圖擴大的需要,擬定本次利潤分配方案並將留存的未分配利潤用於項目建設、市場開拓及滿足營運需求。這不僅有利於保障公司分紅政策的持續性和穩定性,也有利於維護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長遠利益。我們同意公司擬定的《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並同意將本方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17-2019年度)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規定。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綜合考慮公司所處階段、資金需求及未來經營計劃等各種因素,有利於保障公司持續穩定發展以及股東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根據所處行業和當前實際經營情況,留存的未分配利潤將主要用於項目建設、市場開拓以及補充營運資金需求,為公司持續穩健發展提供資金保障,更好地回報股東。監事會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四、相關風險提示

(一)現金分紅對公司每股收益、現金流狀況、生產經營的影響分析

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結合公司發展階段、未來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不會對公司經營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二)其他風險說明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五、其他事項

公司將於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E互動”網絡平臺以網絡互動的形式召開2019年度現金分紅說明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現金分紅說明會預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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