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軍警標識杯具,“杯具”變“悲劇”

時間:

8月22日

地點:

永康法院

蔣某的入獄有一定的偶然性,也有一定的必然性。案發前,蔣某是一家制杯廠的老闆,一個偶然的機會,他接到了一筆不同尋常的訂單,“對方通過微信找到我,要定製七八十個杯子。杯子上面要求貼上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臂章圖案。”

此後,客戶提供了蔣某臂章圖案,經過某文印店的設計人員設計,客戶確認圖案無誤,蔣某便再將圖案貼印到玻璃杯上,工廠打包後,通過快遞或者物流直接發貨。

客戶收到蔣某的杯子,覺得很滿意,於是就給蔣某介紹了其他客戶。這些來自全國各地的客戶,有的是軍警用品愛好者,有的是軍警用品銷售商家,他們紛紛找到蔣某,定製各種類型軍警標識的杯具。

此時,蔣某還沒有意識到危險,只是嗅到了賺取暴利的商機,“當時我就認為軍警標識杯具‘大有市場’。”

根據客戶的需求,蔣某在自己的工廠安排生產了印有中央軍委辦公廳臂章;中國人民解放空軍、陸軍、海軍臂章;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臂章;中國人民警察警徽的杯具,並通過微信定製的方式,陸續銷往全國各地,從中獲利萬元。為了滿足客戶的需求,蔣某還多生產了近萬隻軍警標識的杯具作為存貨。

正當蔣某看著倉庫裡軍警標識的杯具,期待未來賺的盆滿缽滿時,警察敲響了蔣某的門。

經查,蔣某在未獲得相關部門授權的情況下,製作印有軍警專用標識的杯具,構成了偽造、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業標誌罪。而隨著蔣某的被抓,文印店老闆楊某也隨之落網。

法院認為,蔣某犯偽造、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業標誌罪;楊某因設計、提供軍警專用標識,犯偽造、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業標誌罪,二人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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