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的這8名村組幹部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

貴州的這8名村組幹部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

日前,冊亨縣8名村組幹部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
 1.冊亨縣原者樓街道辦平秧村村委會主任羅某高、原治保主任兼警務助理盧某雄、五公莊組組長盧某健案
  2016年,在原者樓街道(現為高洛街道)平秧村五公莊組修建進組路時,時任者樓街道平秧村村委會主任羅某高、治保主任兼警務助理盧某雄、平秧村五公莊組組長盧某健三人參與項目承包,併合夥私分同步小康省級補助資金,三人各分得1306元。2019年10月,盧某雄被立案審查,羅某高、盧某健被立案調查。
  2.冊亨縣原者樓街道平秧村黨支部書記盧某富案
  2016年,在修建原者樓街道平秧村五公莊組進組道路時,經群眾會議決定以投工投勞折資方式按每戶300元進行集資,全組50戶共籌集資金1.5萬元。村兩委會議議定用同步小康省級補助資金補足群眾集資部分,盧某富先用同步小康省級補助資金支付17060元,在向政府報得該項目工程款後,未及時將9145元集資款歸還,而是夥同他人進行私分。2019年10月,盧某富被立案審查。

  3.冊亨縣秧壩鎮板用村統計員楊某案
  2015年底,楊某作為板用村統計員,在申報2015-2016年度冬春救助金中,違規編造6戶不符合享受冬春救助金的農戶名冊上報相關部門,套取國家救助資金共計3900元,並違規承諾將資金平分給小板用二組群眾,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楊某被立案審查。
  4.冊亨縣秧壩鎮秧壩村壩納一組組長黃某輝案
  黃某輝作為秧壩村壩納一組組長,在國家公益林資金(系集體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中,違規將國家公益林資金用於報銷自己的差旅補助以及壩納一組農戶清理道路塌方泥土的費用。2019年10月,黃某輝被立案調查。
  5.冊亨縣秧壩鎮板用村人口主任李某燕案
  2018年9月,李某燕作為板用村人口主任,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沒有及時將板用村三組李某某戶購買私家車的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辦理註銷手續,導致李某某戶違規領取國家農村低保資金9個月,造成國家資金損失1505元。2019年,李某燕被立案審查。
  6.冊亨縣巖架鎮花冗村原村委會副主任韋某芝案

  2015年9月,時任花冗村村委會副主任(統計員)韋某芝未及時將低保對象死亡信息上報到有關部門辦理註銷手續,導致韋某某死亡後其家屬繼續領取低保資金長達7個月。2019年10月,韋某芝被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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