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

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日前通過新華社全文發佈。這一決定深刻闡釋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並對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等13個方面的制度作出戰略部署。

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我們黨孜孜以求的宏偉目標。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則是我們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大任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重大命題,並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

黨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的目標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指出,必須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擺在我們黨面前的一項重大任務。

此次全會進一步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到我們黨成立100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是把新時代改革開放推向前進的根本要求。相比過去,新時代改革開放具有許多新的內涵和特點,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制度建設分量更重,改革更多面對的是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對改革頂層設計的要求更高,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要求更強,相應地建章立制、構建體系的任務更重。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應對風險挑戰、贏得主動的有力保證。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各方面任務之繁重前所未有,中國面臨的風險挑戰之嚴峻前所未有。要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必須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運用制度威力應對風險挑戰的衝擊。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

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以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這個基礎上,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需要從不斷向“中國之治”的轉變。早在2014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就提出了從管理向治理轉變的要求,成為我國現代治理體制的新轉向:治理手段由命令式向法治化轉變,治理機制由治標向治本轉變,治理理念由一元主體向多元共治轉變。現在,進一步從“社會治理體制”到“社會治理體系”,體現了把社會治理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的要求。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也將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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