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東京夢華錄》“集四海之珍奇,皆歸市易,會寰區之異味,悉在庖廚。花光滿路,何限春遊,簫鼓喧空,幾家夜宴。伎巧則驚人耳目,侈奢則長人精神。”


宋朝,乃是我國三千年封建王朝(從西周到清朝)之中最富裕的朝代之一——甚至那個“之一”都可以去掉,比如上文就是孟元老在他著名的《東京夢華錄》裡面,對北宋都城東京汴梁情景的一段寫實,端的是奢華無比,令人目眩神迷,甚至讓人感覺都不在當今之下。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但是這錢自然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這固然和宋朝比較開放式的管理和重視商業有很大關係,但是和有一套比較完整而有效的財政體系同樣也是分不開的,這一篇我們就來談談宋朝的這套財務體系。

由於這套體系是非常複雜甚至可以說是繁冗的——這也是宋朝官制的一大特點,所以涉及到的官員從中央到路,府,州,縣等地方非常之多,我們這一篇就選取這中間幾個最重要的官職來介紹一下,分別是三司使,轉運使和總領所

中央財政部長——三司使

三司使,掌全國錢穀出納、均衡財政收支,為中央最高財政長官,號稱“計相”,乃是地位僅次於宰相的高級官位,並且還不受宰相支配,直接對帝王負責。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宋史》:“三司之職,國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總國計,應四方貢賦之入,朝廷不預,一歸三司。通管監鐵、度支、戶部,號曰計省,位亞執政,目為計相。”

這個職位並不是宋朝所創立的,其實早在唐朝後期,由於地方割據,中央的集權被嚴重削弱,財政出現了嚴重的問題,於是就從宰相那裡分了一部分權力出來,建立了這個“三司”機制——“專判度支、戶部與鹽鐵轉運使事務”。

而唐朝滅亡,到了五代十國之後,這個職務分為鹽鐵,戶部,度支三個機構﹐各置使分領,這也就是“三司使”的由來。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而到了宋朝,又對這個職位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比如設立“三司使”一人,以兩省五品以上及知制浩、雜學士、學士擔任,或者是其它重要的輔臣。

“三司”是一個龐大的機構,下面有鹽鐵,戶部,度支三個主要部門,其中鹽鐵是掌管全國貨物——尤其是鹽和鐵這兩大重要物資;度支是掌握全國的賦稅,並且量入為出,統計和制定收納支出;戶部則是掌管全國的戶口和一些相關的事務,三司分工明確,但又共同為中央財務體系做出貢獻。

《宋史》:”鹽鐵掌天下山澤之貨、關市、河渠、軍器之事,以資邦國之用。度支掌天下財賦之數,每歲均其有無,制其出入,以計邦國之用。戶部掌天下戶口、稅賦之籍,榷酒、工作、衣儲之事,以供邦國之用。“

正是有了“三司使”和它下屬的三司,使得宋朝的中央可以直接掌握全國的財政,而且是一條“專線”,不和其餘系統的官員們產生關係,這樣財務效率無疑大大的提高了。

但是時間一長,另一個問題卻又出現了,那就是“三司使”的權力實在太大了,而且下屬的官員們的職權範圍涉及了原來的兵戶工禮吏等諸部的事務,甚至連監察部門的職權也受到了侵犯,這無疑影響了其餘“同僚”們的利益。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宋神宗

因此在宋神宗期間進行了著名的熙寧變法,以及著名的“元豐改制”,主導者王安石拜相之後,更是認為宰相才應該是百官之首,就算是“財政大權”也不例外,在他的大力倡導之下,三司的財政權力逐漸被剝奪和分散到以“戶部”為首的其餘組織和部門,最終又聽命於宰相。

就這樣,三司使這個“中央財政總長”的官位,也就算走到了盡頭,逐漸又趨於平庸,王安石的想法也許是好的,但是實際效果卻未必如他所願,從此宋朝財務體系的各部門互相獨立,溝通艱難,信息滯後,效率大大降低。

北宋地方財政核心——轉運使

和“三司使”一樣,轉運使這個職位同樣也是宋朝從五代直接留用下來的,是專門為節制地方財政而設立的長官,也可以看做在中央的三司使的下屬官員,隸屬於一個體系。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如果說三司使在中央為“計相”的話,轉運使在外即可稱之為“外使”,二者一裡一外,一上一下,配合默契,相得益彰。

《宋史》:“掌經度一路財賦而察其登耗有無,以足上供及郡縣之費”。

在北宋初年(主要是太祖和太宗),轉運使的主要職責確實如它的官名一樣,乃是把地方的錢糧物資“轉運”到中央,以方便中央集中統籌和調度,但是隨著時間的遷移,以及“三司使”權力的不斷膨脹,轉運使的權力也開始逐漸變大,脫離了原來的“財務”範疇,而擴大到行政,民事,治安,統計等多方面。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當時的“轉運使”可以在轄區內自由的“巡歷和視察”,而監視的內容也由最初的稅收和貨物交易等財務方面,擴大到農政,治安,救災,甚至整肅當地官僚隊伍等等,儼然是各級地方官的頂頭上司。

《宋史》:“都轉運使、轉運使、副使、判官,掌經度一路財賦,而察其登耗有無,以足上供及郡縣之費;歲行所部,檢察儲積,稽考帳籍,凡吏蠢民瘓,悉條以上達,及專舉刺官吏之事。

這樣就使得轉運使的權力遠遠的凌駕於知府,知州,知縣等地方主官之上,可以說只要這些主官可以管理的項目,轉運使都可以過目甚至插手。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比如北宋著名的能吏包拯包大人,也曾經做過“河北都轉運使”的職務,在任期間提出了很多的建議,這一方面因為他當時本身就兼有“龍圖閣直學士”的身份,非普通的轉運使可比,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轉運使的職權之大,權柄之重。

南宋財政核心——總領所

靖康之變後,北宋滅亡在了南下的金兵的鐵蹄之下,甚至連末代兩位皇帝宋徽宗和宋欽宗也都被擄到了北國並死在那裡,康王趙構就一路往南跑,並以杭州為都城,建立了新的政權,也就是“南宋”。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也許北宋只能說是相對而言,但這個“南宋”卻絕對是名副其實,因為它真的只剩下了半壁江山,許多領土和人民都不得不歸於金國之下,國力愈弱。

但是南宋承受的壓力——尤其是軍事方面,卻遠在北宋之上,再加上國土和人口減半,之前北宋的那套財務系統顯然已經不適用,效率也不夠高了,因此南宋就徹底的改變了原來中央和地方相配合的模式,改成了一種叫“總領所”的模式。

這個總領所的地位要在之前的“轉運使”之上,其主要任務是將軍隊調撥糧草的權利,也就是這部分財政支配權收歸中央所有,節制當地軍隊,籌劃糧草。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當時南宋一共劃分了四個總領所,分別是淮西總領所、湖廣總領所、淮東總領所、四川總領所,其總領所的權力介於之前的“三司使”和“轉運使”之間,可以理解為擁有了部分中央職權的轉運使。

《文獻通考》:“東南三總領所掌利權,皆有定數,然軍旅飢謹則告乞於朝。惟四川在遠,錢幣又不通,故無事之際,計臣得以擅取予之權,而一遇軍興,朝廷亦不問。

可以說,這個總領所乃是南宋戰爭頻發的一種“特殊應對”,它的優勢就是加快了地方籌措糧餉財物的效率,不用再通過中央,但是問題也很大,它會導致這個總領所的權力無法遏制,不停的給予地方財政壓力,甚至是涸澤而漁,所以並非是長期之計。

紅塵君說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簡單的介紹了一下兩宋的“財政官員體系”,這裡再來總結一下。

從三司使到轉運使再到總領所——兩宋財政體系的演變

北宋

早期中央是由“三司使”來統一把控,元豐改制後又歸於戶部以及宰相之下,而在地方則是“轉運使”。

南宋

為了應對戰爭頻發的狀況,以及便於籌措軍餉,南宋又把全國(其實就是半壁

)劃分為了四個“總領所”,分別由他們來直接掌管治下的財政,以及為軍隊供應軍餉,但這顯然只是一種“權宜之計”,短期內雖然確實效率提高,但是長期以往就會對地方造成了莫大的干擾和壓制。

其實南宋當朝也並非不知道這種情況,只是當時巨大的軍事和財務壓力,又讓他們不得不採取這種“飲鴆止渴”的方式,雖然是一杯毒酒,但也只能喝下去再說了,只不過世事難料,誰也沒有想到他們硬是捱過了老對手金國,卻迎來了一個更強大的敵人——蒙古,而這時候的國家,無論是政治,吏治,財力,物力,軍力都已經耗盡了,崖山一戰殊死一搏後滅亡也是在所難免的了。

但不管怎麼說,這套“臨時財政體制”總的來說還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的,必須予以肯定。


《宋史》

《文獻通考》

汪聖鐸:《兩宋財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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