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檢院依法對俞軍(副處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江蘇檢察在線消息,日前,泰州市海陵區政協原副主席俞軍(副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泰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俞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泰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俞軍利用擔任姜堰市蘇陳鎮黨委書記、姜堰市政協副主席、海陵區政協副主席、海陵區九龍鎮黨委書記、泰州市海潤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董事長、泰州市新能源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矛盾協調、土地出讓、工程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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