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警方禁止“反抗滅絕”抗議,英高院:禁令違法

環保組織“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運動近期席捲西方,倫敦也成了抗議“重災區”。英國警方上月14日發佈禁令,全城禁止“反抗滅絕”抗議活動,並拘捕上千人。

然而,倫敦高等法院大法官6日宣佈,警方上月的這一禁令違法。《衛報》稱,這樣一來,“‘反抗滅絕’運動的抗議者很可能會以非法逮捕為由起訴倫敦警察廳。”

作為回應,英國“反抗滅絕”組織則在推特上寫道,“我們不會沉默”。

大法官:警方禁令違法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6日消息,倫敦警方上月根據《1986年公共秩序法》發佈禁令,禁止兩個及以上“反抗滅絕”組織成員參加抗議。警方在週三的法庭聽證會上稱,禁令是當時解決大規模破壞的唯一方式。

但法官卻做出了明顯有利於環保組織“反抗滅絕”的裁決,他們認為警方無權這樣做,因為警方所援引的法律中不包括“單獨集會”(separate assemblies)。

丁格曼大法官稱:“在時間和地點上都分開的單獨集會,即使在一個機構的協調下進行,也不是《法案》中所說的公共集會(public assembly)。”

他還補充稱:“‘反抗滅絕’組織原定於10月14日至19日舉行的‘秋日起義’不是公共集會。”因此,警察上月根據《法案》發佈禁令是違法的。

法官們還指出,《法案》確實給予了警察一些權力,警方可以合法運用這些權力來“控制未來可能出現的,被蓄意設計可能導致‘警力崩潰’的抗議活動”。

伦敦警方禁止“反抗灭绝”抗议,英高院:禁令违法

倫敦警察廳14日公告 圖源:倫敦警察廳推特

10月14日晚,警方發佈禁令,但4天后禁令被取消。警方表示,由於示威活動已經結束,沒必須再實施禁令。

警方稱,抗議活動耗費了警方2400萬英鎊(2.16億元人民幣),導致1828人被捕,其中165人被控犯罪。

伦敦警方禁止“反抗灭绝”抗议,英高院:禁令违法

10月15日,警方清場後的特拉法加廣場 圖源:IC Photo

“反抗滅絕”組織回應:我們不會沉默

這一已被取消的禁令被法官宣佈違法後,環保組織“反抗滅絕”及其支持者們立刻行動了起來。英國“反抗滅絕”組織在推特上寫道,“我們不會沉默。”

英國上議院綠黨成員珍妮•瓊斯對此稱:“這是一次歷史性的勝利,因為這是我們第一次挑戰警察越權。我們贏了,太好了。”

瓊斯在法庭外稱:“警方可能會越界。警方正在濫用越來越強大的權力,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代表抗議者的律師凱里(Jules Carey)則稱,禁令發佈和實施地非常“倉促和突然”,警察為控制抗議活動可以對其施加條件,但是不能禁止抗議。

他說:“在一個民主社會里,抗議的權利是一項長期存在的基本權利,應該受到保護,而不是被過於熱心的警察禁止。”

警察監控網絡的協調員凱文•布洛(Kevin Blowe)在法庭上見證了判決的下達。他說,雖然這是法院的一個好決定,但它給警察留下了許多嚴肅的問題回答。“確實需要有人對他們做出的決定負責。”

倫敦警察廳助理局長艾弗格雷夫(Nick Ephgrav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10月14日警方實施的決定不是草率做出的。

“(抗議者)對社區和一些機構進行了一個周的嚴重破壞,考慮到倫敦警察廳和全英警察對抗議活動所做出的持續努力,局勢持續下去會變得不可維持。”

弗格雷夫說,“我想說清楚,我們不會也不能禁止抗議,”這一決定是在當時的特定情況下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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