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女孩子30歲不嫁人就要毒打麼?

如今大齡女生不結婚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情了,隨著社會的前進和發展,在一線、二線城市已經成為家常之事。那為什麼會出現女兒未婚遭親媽毒打的一幕呢?這裡到底隱藏著多大的仇怨?聽聞這樣的事件,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下面我們一起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讓親媽如此仇恨女兒。

這裡女孩子30歲不嫁人就要毒打麼?

常州一女子報警,稱被親生媽媽拿鐵棍滾打的遍體鱗傷,緣由竟是因為30歲了還未婚在家。她在家多次遭到自己母親的毆打,這次更是用鐵棍暴打自己的女兒,打的皮開肉綻,構成了輕傷。到底為什麼下如此的狠手呢?難道年齡大了就必須要結婚嗎?

說到底是封建思想害死人,母親嚴重的重男輕女,對自己女兒沒有給家裡帶來經濟收入極度不滿,更是一味的寵溺自己的兒子,私下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對女兒忽略甚至毆打,一次又一次的讓自己的女兒寒心,最終鬧到了不可開交的地步。目前女兒稱,自己長期遭受母親虐打,身心皆受到嚴重傷害,要母親答應賠償自己8萬元損失費方可諒解,否則免談。一個好好端端的家,鬧成這樣,實在太可惜了。

這裡女孩子30歲不嫁人就要毒打麼?

古代從漢惠帝時期“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的“剩女稅”,一直到今天,在各個城市的公園,七大姑八大姨之間口口相傳的女性貶值論,整個社會給於大齡單身女孩子們的壓力非常巨大,古往今來皆是有之。但問題來了,當今社會戀愛、結婚與生子本身就是女性的自由選擇,屬於個人隱私,他人無權去幹預與限制。

現今社會對女性的要求越來越高,女性需要自強、自愛和獨立堅韌,不僅在個人綜合能力,在經濟上也同時決定了女性的社會地位。女人既要具備賺錢能力,也要能夠家務和孩子一包俱全。而同時工作對於女性的年齡、是否婚育以及學歷能力的要求,也是不可避免的。

25--35歲,是人一生奮鬥的關鍵10年。每個人都有自己人生的選擇和規劃,有自己選擇的自由和權力。撕去“30歲大齡剩女丟人”這一類的標籤吧!還給女性一個公平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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