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引言

春秋戰國時期列國對峙爭勝,征伐兼併不斷,出納質子成為這一時期相當獨特的社會現象,是諸侯國之間處理相互關係的重要手段,也是強國對弱國實現有效控制的特殊方式。“質子”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戰爭的破壞性。

交質以調和雙方關係為出發點,以互信互惠為保障,以諸侯國國君的至親或重臣為媒介,以實現弱國對強國的臣服為目標。弱國為了保全自己,以“太子”為質獲取強國政治“援助”的現象大量出現,交質遂成為這一時期維持社會整體均勢的重要政治活動。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春秋時期各諸侯國

戰國末期,開始出現華夏政權與邊疆少數民族之間的交質現象。秦以後隨著大一統政權的建立,交質也成為中央王朝與少數民族政權之間處理民族關係的重要政策而被沿襲和完善,在我國政治史上有著不容忽視的地位。

一、春秋戰國時期的政治形勢

(一)平王東遷與春秋政治格局的初步形成

西周末年,周幽王廢申後及太子宜臼,立寵妾褒姒為後,以其子伯服為太子,違背了嫡長子繼承製,引起朝政混亂,諸侯叛離。故太子宜臼逃亡申地,申侯聯合繒與西戎等部,發兵進攻宗周,攻佔鎬京,“幽王見殺於驪山下”,西戎“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公元前770年,在鄭武公、秦襄公、晉文侯等諸侯的護衛下,遷都洛邑,建立了東周,開啟了中國歷史的一個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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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幽王烽火戲諸侯

平王東遷,西周的封建制逐步瓦解,周王室衰微,天下共主的權威一步步走向衰落,孔子心目中理想的政治大廈已轟然坍塌,以宗法血緣為基礎的分封制開始解體,舊的政治平衡被打破,新的政治秩序亟待建立。

新勢力與舊秩序的衝突,促使周王室與諸侯國之間、諸侯國與諸侯國之間的關係有待重新確認,而“禮”的約束力的降低,則迫使人們尋找新的政治媒介來實現彼此關係的有效確認,交質也適時地在周王室和初霸的鄭國之間發生了。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勤王四國與周王室地緣位置

(二)王權衰微後的列國爭霸

春秋時期所謂的“五霸”主要是就中原的局勢而言,但是據各諸侯國所處的地理疆域而言,即使有諸侯國能在中原取得霸主地位,其他各國在各自區域內仍處於強勢。因此春秋五霸並非依次崛起,而是交疊興起的,所不同的只是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霸主的實力在諸強中尤為突出。

整個春秋時代,齊、晉、秦、楚四國最為強盛。《史記•周本紀》雲:“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強並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其它諸國大多隻能強盛一時,如在齊國之後興起的宋國,強大時先與齊爭,後與楚爭。吳國和越國也在春秋末年爭霸中原,但很快便曇花一現地退出了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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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五霸

在中原地區諸侯忙於爭霸的同時,地處西陲的秦國漸漸強大起來。秦國因護送平王東遷有功而被封為諸侯,周平王以岐山以西作為秦的封地。秦在東進受阻的情況下,努力向西發展,與戎狄不斷戰鬥,不斷擴大自己的疆域。秦穆公以後,秦國實力強大,雖然多次與晉國的戰爭都以失敗告終,但仍取得了獨霸西戎的地位。

晉楚兩國的爭霸持續時間很長,耗費巨大,之後在宋國的倡議下,舉行了弭兵之會,使兩國的爭霸逐漸平息。在北方政權忙於國內政治的時候,南方的吳越兩國積極擴張,成為春秋後期爭霸的主角,漸次推動著列國政治向著戰國發展,歷史逐漸向一個新的時代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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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楚城濮之戰形勢圖

(三)諸國兼併與戰國大勢——趨向一統

經歷了春秋時期的兼併戰爭,戰國時形成了齊、楚、秦、韓、趙、魏、燕七個大國爭雄的局面,其大致方位與春秋時期相同。除了新興的燕國和初入戰國時的吳、越兩國,戰國時期處於強勢的大國,仍是春秋以來一直保持雄厚實力的齊、晉、秦、楚四國,不同的是晉國因韓、趙、魏三家分裂實力有所降低。大國之間的征戰更加激烈,與春秋時期主要以迫使小國與之結盟表示臣服不同的是戰國時期的戰爭完全以吞併土地、拓展疆域為目的。

後來隨著國家實力的變化,大國的兼併戰爭不再侷限於吞併小國,大國之間也進行著兼併,戰爭也逐漸以結束割據、謀求統一為目的。無論魏國、齊國、楚國還是趙國,都想完成統一大業,在經歷了長期的爭鬥後,秦國最終消滅了六國,建立了空前強大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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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滅六國

而曾經處於天下共主地位的周王室在經歷了東西分裂後,殘存到公元前249年,最終被秦國滅亡。這段由列國兼併戰爭最終走向統一的歷史,從魏惠王遷都大梁初霸中原起,經歷了齊秦對峙、秦趙大戰和秦國獨大、翦滅六國實現一統的四個時期。

二、春秋戰國時期的交質現象

(一)互遣質子

最早出現的交質活動發生在東周王室和鄭國之間。周王室遭逢鉅變不得不依靠鄭、晉等諸侯國的輔弼,鄭武公和鄭莊公因有功於周室,相繼成為平王的卿士,權勢日隆。鑑於鄭莊公的強勢,周王“貳於虢”,想通過任命虢成為卿士來制衡鄭莊公的權勢。

“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周鄭交質的出現,是春秋時代的重大事件,周王室的權威衰落在這一事件中暴露無遺。周王室希望通過交質的方式來緩和本已緊張的周鄭局勢,通過交質的方式來重新確認周鄭之間的君臣關係,以此保證鄭國對周的輔弼,對新君的支持。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周鄭交質

然而,新即位的桓王沒有繼續隱忍,“周人遂成平王本意”,將政事交予了號公,周鄭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加緊張了。之後,周王率領陳、蔡、虢、衛諸國伐鄭,“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聃射王中肩”,從此周王室更加衰落。

因此,在存在重大利益關係的政治鬥爭中,通過交質的方式來穩固或確認君臣關係都是不現實的。

不論是鬆散的臣屬關係還是明確的君臣關係,在利害關係面前都會經不起考驗而使彼此的關係趨於崩壞,周鄭交惡,說明以毫無信任基礎的交質的方式建立起來的關係是不穩固的。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周與鄭國之戰

(二)單方出質

春秋時期齊、晉、秦、楚四國佔據著整個春秋時代政治活動的中心,在中原交互稱霸。春秋時期發生的遣質現象多和他們的爭霸有著密切的關係,

可以說,納質是在列國爭霸的過程中確認相互間的臣屬關係的重要手段和嘗試。

弱國單方面向強國派送人質的現象非常集中,在春秋時期發生過的20餘次遣質活動中,一方單方面向另一方出質的現象多達18次,入質方基本集中在齊、晉、秦、楚和越國,其中又以楚國最多,就出質的原因而言,又以戰敗求和為主。

(三)戰國時期的質子

與春秋時期諸侯國單方面向強國出質為主不同,戰國時期的交質活動多為諸侯國之間互遣質子,且質子數量更多,交質活動更頻繁。列國之間的互遣質子是交叉進行的,並沒有嚴格的出質國與入質國的對應關係,大多時候某國在接受一國入質時,可能同時向其他諸侯國亦有出質。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戰國七雄

終戰國之世,七國之間的交質大約30例。其中,列國入質於秦的共10例,而秦出質於列國的7例,其它13例則為東方六國之間的交質。秦與六國交質獨多,佔全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明秦國已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較為強大的。

三、交質反映出的春秋向戰國的轉變

(一)質子所反映出的信義問題

周鄭交質之後,君子感嘆道“信不由衷,其質無益”,交質以無信為前提而希望建立信任確實很不合邏輯。但是在春秋時期,周天子的權威尚存,由西周時期發展起來的禮樂制度還繼續存在,社會觀念中仍保持著“重禮義”的傳統。交質事實上重構了諸侯國之間的信任和臣屬關係,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信義的重建。而“信義”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對作為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禮”的堅持和遵守方面。

交質對約束諸侯國之間的同盟關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使部分“禮”的觀念得到了維護。在晉國和楚國交替稱霸的時代,鄭國處於雙方爭霸的中心,楚國欲北上需要經過鄭地,晉國要防禦楚國的北侵也需要鄭國的合作。因此,當晉國懷疑鄭國貳於楚時,鄭國義正言辭的表達了自己居於強國之間的艱難,強調雖處境艱難,但鄭國仍堅持參加晉國主持的盟會和征戰。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古代會盟

這一方面是因為晉鄭兩國以交質的方式建立了臣屬關係,另一方面則是這一時期“信義”確實得到了尊重和提倡。而正是出於對“信義”的堅持,鄭國在看到晉國因財貨賄賂而放棄對齊國不義行為的征討時,鄭穆公認為“晉國不足事”,而倒向了楚國。

戰國以後,信義的觀念已經十分淡薄了,諸侯之間的征戰以滅國拓疆為根本目的。質子出現之初所內涵的信義問題完全不見了蹤影,有的只是現實的功利。

交質成為國家間邦交的重要手段,質子則成為權衡政治利益的重要籌碼。交質和盟誓也幾乎沒有了關係,交質的目的表現出赤裸裸的功利性,不是乞降求援,就是政治迷惑。

(二)從盟誓到交質

隨著西周宗法封建制度的逐漸崩解,周天子地位衰落,春秋時代遂變成“相與逐利而棄信”的局勢。宗法“尊尊親親”的精神紐帶逐漸瓦解,作為社會規範的"禮”的約束力降低,無法規範各諸侯國之間的關係,諸侯國彼此展開爭鬥,進入了爭霸的時代。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周公制定禮樂制度

春秋時期為了加強彼此信任,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大量會盟,大家通過盟誓實現互現的信任,在尚未完全崩壞的禮樂的基礎上,尋求建立信任。主盟的諸侯國,以“信義”為基礎結盟,不必擔心盟國會有二心和背盟的事情發生。小國則在可以安心結盟而無需擔心遭到侵略。盟主與小國之間的關係,就像子服景伯所指出的那樣:

“小所以事大,信也;大所以保小,仁也。背大國,不信;伐小國,不仁”。

當晉國替周王與戎講和,劉康公想趁機侵略戎時,周內史叔服勸諫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背盟,不祥;欺大國,不義;神、人弗助,將何以勝?”

隨著列國爭霸戰爭的開始,齊桓公、晉文公等相繼稱霸中原,他們在尊王攘夷的號召下主持會盟,以“信義”為基礎結成聯盟,小國履行參會朝聘的義務,大國則以其強大的國力保護弱國征討不義。盟誓在齊桓公稱霸的時代仍是諸侯實現互信的重要方式,這一時期也鮮見列國交質的現象。

而到了晉國與楚稱霸的時代,盟誓已經不足以保證彼此間的信任,交質作為盟誓的補充便開始大量出現了。

春秋戰國時期的“質子”,反映了當時怎樣的社會現狀?

尊王攘夷

綜觀整個春秋時期。自周鄭交質始的遣質活動無不與霸主爭霸有著密切關係,交質也成為這一時期對盟誓無法約束的背信棄義行為的有效控制,因為質子與會盟國有著親近的血緣關係,由此而產生的政治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預期的。

進入戰國以後,諸侯國之間雖有“無相攻伐”的盟誓,但能起到事實的約束作用的盟誓寥寥無幾,盟誓和交質也漸行漸遠。戰國時期會盟比較少,與春秋時期相比相差很大,交質行為更是大多屈從於強力。

小結

東周以後,周王室衰微,其共主地位和權威下降,諸侯間征伐兼併不斷,交質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戰爭的破壞性。春秋時期,入質方與出質方有較明顯的強弱對比關係,且多為弱國單方面向強國派遣質子,而主要的入質國幾乎都是當時的中原霸主。

戰國時期因具體的利益關係諸侯國之間的交質大多是相互的,出現了強國和弱國之間的互遣質子,有明顯的求援或緩和關係的“外交”色彩。兩個時期質子的不同特點反映了春秋到戰國各諸侯國實力的盛衰消長。同時,諸侯國在以征戰、會盟等的方式追求比肩於周的權威的過程中,也通過遣質的形式建構和確認了彼此間的臣屬關係,這是春秋戰國時期質子比較重要的一個政治寓意。

參考文獻

《中國古代民族關係中的質子研究》,作者:陳金生

《春秋戰國時期質子制度考論》,作者:楊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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