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之“遷”

宿遷市位於江蘇省北部,名稱中的“遷”字,在全國地名中鮮有使用,宿遷地名用字之殊常招至諸多穿鑿附會之辭,或望文生義,或釋解不確,未能盡如史實。

唯唐代《元和郡縣圖志》、宋代《太平寰宇記》誤載“宋國遷宿國於此”,開流弊濫觴,肇始附會頗多。至於世俗有傳焉,“宿遷”乃“夜裡搬家”“一夜遷至某處”,更是牽強無稽之談,實不足信。

宿國乃周王室所封風姓後裔(相傳為太白皋後裔)之國,其址位於今山東省東平縣縣城西四公里的宿城鄉,屬宋國轄下小國,因與魯國接壤,並且親魯,不利於宋國的控制。於是在周莊王三十三年,也即宋湣公八年(公元前684年),宋國湣公強令宿國遷入宋國內地,也就是《太平寰宇記》中所說的“內遷其人而更封其君”。時宋國轄今河南東部和安徽、山東、江蘇接壤地帶,國都在今商丘。所謂“內遷”,當然是近國都之地。宋湣公不會任其“外遷”至不易管控的宋國邊緣地帶。史遷宿國實與今之宿遷風馬牛不相及也。

真實的“宋人遷宿處”乃今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市志》載:“唐憲宗元和四年建置宿州......州依春秋時期宋湣公遷宿入境的史實而得名”“立宿州取古宿國為名。”今安徽宿州正是春秋時宋國的“內地”。《辭海》“宿州”詞條下更明確指出:“春秋時為宿國地,唐置宿州。”可見,“宋人遷宿處”自有其地,為今宿州而非今之宿遷。

清《宿遷縣誌》,姚鼐為序曰:誤以“宿遷為宿國之地,於古無徵。為志者苟執以為說,是首為不信也。”

宿遷自明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第一部《宿遷縣誌》直至1996年新編《宿遷市志》,官修者凡8次,私修者凡2次,均無“宋人遷宿”之謬說。通行《辭海》“宿遷”條下“秦、漢為下相縣,東晉置宿預縣,唐改宿遷縣”,無主“宋人遷宿”說。而“宿州”條下“市名,安徽省北部……春秋時為宿國地,唐置宿州,築宿城”。“宋人遷宿處”明白清楚,如非故意望文生義、望“名”捕影,則無從悖兩地事實而相混也。

原宿遷境域在春秋時為鍾吾子國。自秦時,名為下相縣,因處相水之濱而名之。東晉安帝義熙元年(公元405年)在下相東南方位七十里設宿預縣,亦作“宿豫縣”,其治所在今宿城區鄭樓鎮大碾村。

兩縣相鄰並設145年,至北齊初廢除下相縣,其境併入宿預縣。自此下相城不再為縣之治所,但該城池仍作為民居商賈的聚落地而存在,繁盛程度僅次於宿預縣城。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735年),宿預縣城被黃河沖決,城址為水所漫,不得不在本縣轄區內另尋“行政”“安身”之所,原下相城自然就成為宿預縣治“遷址”的首選,因此遷入下相舊城。縣治雖遷,縣名依舊,仍為宿預,而非“下相”,這應是宿遷的第一“遷”。下相城自此成為宿預縣的新治所,重又恢復縣治治所所在地地位。時隔27年,至代宗寶應元年(762年)李豫即位,為避諱而將“宿預”更名為“宿遷”,寓“宿預遷徙之意”。這就是宿遷之名的由來,由宿預的遷移而稱宿遷可謂實至名歸。

後世宿遷,又歷數次搬遷。宋元戰爭導致城池毀壞,至元朝建立,城址又屢遭水患,元世祖至元十二年(公元1275年),宿遷縣治所便由原下相舊城址遷至今項王故里附近另建新城。這是宿遷城的第二“遷”。第三遷,自明代始,城址位於項王故里附近的宿遷城沒有逃離水患,“黃河之水天上來”,水患頻襲宿遷城。明神宗萬曆四年(公元1576年),時知縣喻文偉先生為避水患,主持將治所北遷於馬陵山麓的靈傑山,位於今宿城區的老城區馬陵公園南首,修築城垣,重建衙署。衙署位於今市府東路南側、中山路西側。

1987年12月15日,經國務院批准宿遷縣撤縣建立縣級宿遷市;1996年7月19日,又經國務院批准設置地級宿遷市,現轄三縣兩區。“宿遷”之名移歸市稱。這是宿遷的重大變“遷”,也是升遷之“遷”。

宿遷城經歷了逾三次的遷移,從古至今多變“遷”,與“遷”字結下了不解之緣!宿遷新時期的變遷,更確定並形成了中心城市的地位,影響和帶動著轄區及周邊城市的變遷。在經濟建設的大潮中,宿遷人民憧憬著,宿遷之“遷”還將蘊藉更大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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