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人生最後一課,死由誰來決定?

死並不是人生最大的損失,雖生猶死才是。 ——卡曾斯

黃昏時餘下最後一縷慘淡陽光照耀在光滑的地板上,而在潔白的病床上躺著一具只剩下皮包骨的”活死屍。“數條如水蛇般的細長輸血管緊緊咬住那位“死屍”的手腕使他動彈不得,他的嘴巴塞著一個酷似”苦刑梨“的呼吸器。

不同於中世紀的刑具,他還不得不以憑靠“這支現代苦刑梨”延緩他的餘下痛苦。在這裡,任何發達精密的儀器都能為你帶來永無止盡的折磨。請想象一下,這就是你即將離開這個世界時最後的“刑場。”

2017年3月12號,即將步入80歲高齡的瓊瑤有感而發,於臉書上公開一封寫給兒子和兒媳的信。為避免所佔篇幅過長,我選擇性地摘選了幾段,如有興趣請自行搜索。以下是書信內容:

瓊瑤: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人生最後一課,死由誰來決定?

親愛的中維和繡瓊:

這是我第一次在臉書上寫下我的心聲,卻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預約自己的美好告別》是我在《今週刊》裡讀到的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值得每個人去閱讀一遍。在這篇文章中,我才知道《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立法通過,而且要在2019年01月06日開始實施了!

換言之,以後病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死亡,不用再讓醫生和家屬來決定了。對我來說,這真是一件太好太好的喜訊!雖然我更希望可以立法《安樂死》,不過,《尊嚴死》聊勝於無,對於沒有希望的病患,總是邁出了一大步!

現在,我要繼沉富雄、葉金川之後,在網路公開我的叮嚀。雖然中維一再說,完全瞭解我的心願,同意我的看法,會全部遵照我的

願望去做。我卻生怕到了時候,你們對我的愛,成為我“自然死亡”最大的阻力。承諾容易實行難!萬一到時候,你們後悔了,不捨得我離開,而變成葉金川說的:“聯合醫生來凌遲我”,怎麼辦?

瓊瑤: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人生最後一課,死由誰來決定?

說到死亡,在此且容我提起一個人類自古今來共皆有之的習俗,滿是重疾病患的病房會讓你們聯想到什麼--死亡,死亡最相關的是葬禮。

當然,瓊瑤也有在公開信中提到如何簡單,非繁瑣化地處理她的後事,因篇幅問題不便多談。各位也許想過,處理屍體只要簡單火葬就完事了,為什麼還得舉行如此繁瑣麻煩的儀式呢?從遊牧民族的天葬,野葬再到農耕民族的土葬火葬,或是澳大利亞地區的風葬

儘管喪葬的方式和儀式各有不同,世界各地葬禮的工具實用意義仍離不開這三點:一: 寄託哀思,以儀式的方式禱告死者能在來世幸福,這能給剛失去親人的生者帶來慰籍。二:處理病原體,古人也許不知道病原體是什麼,但凡使用過死者遺物的人大概率患病。

三:增強每個成員對家族、部落、村落等社群的共同歸屬感。

但如今的部分葬禮脫離了他原本的意義,就和即將過世的老人被髮達的現代醫療科技強行延續本不屬於她的生命一樣。前者不惜耗費人力財力,超出力所能及的範圍大款購買紙人豪宅,金錫銀箔只不過為了能更好地矇蔽自己:“這能讓我的XX能在下面/天堂過得很好。”

瓊瑤: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人生最後一課,死由誰來決定?

就像病房裡的親屬一樣,即使耗盡錢財也要多換來家人幾天痛不欲生的短暫時間。最重要的一點,害怕街坊鄰里們說三道四。擔心不把葬禮做大做隆重一點,“不孝子”之類等帽子將如紙片般隨即飛來狠狠地扣在你頭上。而後者正如前者一樣,如果你膽敢放棄你對你將快要去世的親人一切救治。那麼你,就是”狼心狗肺!

這也是瓊瑤阿姨在推特上發表公開信的原因,畢竟她也不能確保她今後的病室看護人能頂住來自外界的種種輿論壓力,且擔心兒子兒媳為此而不得己讓她掙扎在“求死不能求死不得”的地獄中。

在人生的最後幾天或幾年裡花掉前半生所有的積蓄,受盡痛苦後,最終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他們面對終將到來並無法抗拒的死亡,採取怎樣的態度這是個人的自由,理應得到尊重。我們尊重親人的選擇,其他人卻不一定能尊重我們的

“尊重。”

瓊瑤: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人生最後一課,死由誰來決定?

中國源遠流長的“孝文化”不允許我們這麼做,尊嚴死作為一種外來的思想觀念,其倫理、文化背景與我國存在較大差異,它打破了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要理解和接受這種與我國傳統倫理道德相悖反的新觀念,存在較大障礙,也面臨

重重阻力

要讓親屬同意放棄對親人的一切救治是多麼困難。在傳統“孝文化”的廣大影響下,我們不得已無視親人“尊嚴死”的請求並用各種救治手段讓親人的“臨終前的痛苦”永無盡頭。換個角度想想,你能接受不能進食,不能隨心所欲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餘生只能與病床相伴的日子嗎?

人固有一死。追問到底,各大哲學流派爭辯至今也沒能得出答案(感覺有點虛無主義了)。但至少我們活著,能感受到快樂,幸福和痛苦,沒有人會希望痛苦與他長伴,相信我們的親人也是。

瓊瑤: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人生最後一課,死由誰來決定?

我們尊重他們的選擇,希望法律也能夠允許我們尊重他們的選擇:根據臺灣《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意願人(20歲以上或已婚)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的程序,與親友和醫療機構討論、溝通自己的善終意願,並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選擇自己在法定的五種臨床條件下是否接受、或如何接受醫療行為;同時也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確保自己的善終意願在意識不清時仍能被貫徹。願大陸也能儘快出臺《病人自主權利法》,允許我們尊重親人最終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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