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野馬(Mustang)到底算不算肌肉車的爭論,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了,每個人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擺事實講道理,但是至今仍然沒有一個定論。既然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那麼只有搬出歷史,用歷史文獻去印證了。
肌肉車也是一個界線不分明的車種
野馬、科邁羅、挑戰者算不算肌肉車,這個問題也在我看來是無法回答的。不信可以先問問自己或者周圍的人:保時捷911到底算不算超跑?
問十個人可能能給出九個不同的答案。如果說保時捷911不算是超跑,除非你認為即便是GT2 RS也不能算超跑--那請你把相似價格相似性能的488 Pista、Huracan Performante也從超跑的清單劃掉。這樣下來,你甚至已經可以把488車系和Huracan車系完整地從超跑的清單裡劃掉了。
同樣的,以科邁羅為例,北美市場有2.67萬刀的2.0T基礎型,到6.15萬刀的ZL1;挑戰者的SXT到Demon、野馬的2.3T到GT350也類似。而911也是從Carrera一直上探到GT3 RS。他們的共同點都是屬於有著大跨度的單一車系。
那麼結論就來了,911算不算超跑這個問題是無法回答的,而野馬或者科邁羅到底是不是肌肉車,這個問題也不能一概而論。
到底什麼是肌肉車?
"權威"的Merriam-Webster詞典目前對Muscle Car詞條的定義極是這樣的:"any of a group of American-made 2-door sports coupes with powerful engines designed for high-performance driving",翻譯過來就是"任何一組美國製造的、搭載高性能引擎的、目的是為了高性能駕駛的兩門運動車"。
如果按照這個定義,那麼不論當初的野馬Boss 429、Nova SS,以及80年代的別克GNX、雪佛蘭Monte Carlo SS,乃至Corvette、凱迪拉克CTS-V Coupe,都算作肌肉車的範疇。韋氏的這個定義顯然是由於時間的推移,定義上更加傾向於一種精神層面,將肌肉車作為了美系高性能車型的代名詞之一,而非嚴格去限制其屬性。
Merriam-Webster官網截圖因為精神擴大定義,想法是美好的,只是在車迷群體中可能缺少一些說服力。所以退一步,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很多人目前主要的資料來源--維基百科。至少維基百科能把某一詞條的前前後後說的比較詳細豐富。不過,關於維基百科的內容,畢竟網頁擺在那兒很好找,詞條內容也很多,限制於篇幅,這裡只簡單說三點。
一、這個百科更多隻是資料參考,並非全部具有權威性;
二、我在很多年前看維基百科Muscle Car詞條時,它還在提第一款肌肉車是1964年的龐蒂克GTO,還說了肌肉車的概念可以追溯到1949年的奧茲莫比爾Rocket 88的觀點,而現在截至本文截稿前,這個詞條的內容則直接認為第一款肌肉車就是Rocket 88,而基本不提GTO的事情了;
三、這個詞條不管當時還是現在,都把Pony Car、Compact、Full-Size甚至皮卡都歸入了肌肉車的範疇,並且不限於美國。Wikipedia詞條對美國肌肉車車型和分類的截圖綜上,如果你認同Merriam-Webster或者Wikipedia,那麼恭喜你,
這代表著你也認同"野馬、科邁羅、挑戰者不是肌肉車"這個說法是錯誤的。歷史才是鑑證真偽的可靠標準
所以到底應該怎麼下定論呢?想來想去,我認為,只能去追溯這個詞的本源。或者說,最早是什麼時候出現、出現在了哪裡、當時是怎麼形容的、之後是怎麼發展的。
在肌肉車流行的20世紀60s和70s,網絡還並不發達,主要的信息來源一般就是電視和紙媒。然後我發現,我能找到的最早出現Muscle Car字樣的紙媒,居然不是個汽車媒體,而是1965年9月刊"Popular Science"雜誌。
這個詞所在的這段文字大概是說:1965年可以在中級車裡面選裝426 Hemi引擎,這讓克萊斯勒有強大實力和通用的"肌肉車"(龐蒂克Tempest GTO、奧茲莫比爾4-4-2、別克雲雀Gran Sport、雪佛蘭Malibu SS)競爭。
這裡面有兩個有趣的地方。一是這個詞出現在1964年的第二年,也就是龐蒂克GTO這個被一些人認為是第一款肌肉車的車型推出的第二年。二是文字的內容也直接指明瞭GTO,連同另外三款同架構的兄弟品牌的車型,都屬於肌肉車。
而在這之前,我是沒有發現有哪裡出現過肌肉車這個詞彙。(如果你找到了更早的出現這個詞的內容,也請告知我,咱們可以再展開探討)
肌肉車的概念是在變化的
所以既然1965年之前沒人提這個事情,這基本上就說明了兩件事:
一,當時的這個媒體認為第一款肌肉車是GTO,而且給讀者灌輸肌肉車這個字眼。
二,維基百科以及其他一些媒體認為的1949款奧茲莫比爾Rocket 88是第一款肌肉車的說法要麼不準確,要麼是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對肌肉車的定義有了變化,而把這個概念往前又推了15年。
隨著時間的推移,概念有了變化,這個其實就繞回到了前文的Merriam-Webster或者Wikipedia了,他們倆都是隨時間變化而概念變化的例子。
所以我們還來看第一點。也就是說,肌肉車這個詞是因為GTO的出現而出現的,所有和GTO定位、理念、風格類似的車型都算作肌肉車。看到這裡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沒錯,這其實也完全就是野馬和Pony Car的關係啊。
GTO這個車能作為第一款車存在是有著他的意義的。這款車是當時第一款真正把相對大排量高性能的V8引擎塞進相對小一號車身的車型,並且將這個作為賣點。而且還不惜頂風作案,利用通用集團規則的漏洞,所以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它之前雖然也存在一些高性能V8的車,但是都沒有"這撥操作"。
緊接著,僅僅一個月之後,1965年10月期的Popular Science又再次提到了肌肉車。這次則是這樣表達了一下:"道奇Coronet裝上426ci Hemi引擎之後,就也是肌肉車了"。這基本上和Tempest裝上389ci的引擎就算是肌肉車的理念非常的類似。
然而,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配圖配了一臺四門車的照片。不過實際上,Popular Science最早能追溯到1872年,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科普類期刊了,據說在全球超過40個國家都有發行,因此一般不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所以,這裡就有了一個顛覆性的知識點,其實早期的肌肉車是沒有雙門這個限制的。
而且除了雜誌這段文字外,回看1964年GTO的奧茲莫比爾同胞,Cutlass 4-4-2的廣告,會發現上面也用了一臺四門轎車做宣傳。但是為什麼現在基本上大家提到肌肉車腦子裡浮現的就是一幅雙門車的形象呢?很簡單,因為四門沒人買賬。
而1966款Coronet並沒有將Hemi作為一個單獨的高性能型號出現和推廣,只是將引擎列入選裝配置中,其生產的200臺左右的各類車型中,4-Door Sedan車身形式的只生產了5臺。
很好理解,當時美國人的用車習慣其實還很傳統,高性能買菜車這種東西並不流行,買高性能車日常開的其實不少都是為了能更加張揚,而四門車更像是Grandma's Car。這其實也是為什麼肌肉車一般都有著亮麗的顏色和拉花等等可以選擇。
誰說肌肉車就一定有著龐大的車身?
目前十三先生能找到的第三早的,帶有肌肉車字眼的文章,是來自於1966年3月的Car Craft的一篇水星Comet GT測試報告。意外驚喜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居然直接寫了這樣一段話:"Muscle Car" is the latest tag line for anything small with a big engine。中文翻譯就是,"肌肉車是最近的一個理念,指任何一臺有著大引擎的小車。"
敢在當時的主流汽車媒體中用Tagline這個詞,說明這基本上就可以算作公認的肌肉車的一個初始定義了。此外,實際上這裡面可以再加入一個美國車的限定,因為這類雜誌主要面向美國讀者,又在介紹美國車型,所以一般不會再把美國國別的字眼特意再加入到文字中去了。而且small這個詞,直接推翻了肌肉車必須尺寸大的說法。
那麼在這樣的前提下,野馬、科邁羅和挑戰者,以及當時三者的兄弟車系龐蒂克火鳥、普利茅斯Barracuda、水星Cougar,外加一個AMC Javelin,這些Pony Car當中,那些搭載大V8引擎的型號就完全可以屬於肌肉車的範疇了。
1970款野馬Boss 429、1969款科邁羅SS、1970款Hemi 'Cuda的細節圖這裡列舉如下兩篇文章對這個說法進行一定的證實。1970年5月刊"CARS"對1970款Hemi 'Cuda進行了測試,其中提到,"Like most of Detroit's muscle cars after...our Street Hemi Cuda was hard to..."。這句話的邏輯明顯是在說Hemi 'Cuda屬於肌肉車了。
第二篇來自於1971年4月的Road Test雜誌測試的AMC Javelin SST。這款搭載360ci引擎的車被編輯認為是他們測試的第一款"不是肌肉車"的Pony Car,同樣在指出此先的很多Pony Car中的特定型號也都屬於肌肉車的範圍。
甚至除了這些車型,還有基於更小一些的緊湊級車型的類似版本,例如搭載383ci引擎的道奇Dart GTS、搭載396ci引擎的雪佛蘭Nova SS,也都可以歸入肌肉車的範疇。例如下圖中1968年10月刊Popular Mechanic對新上市的1969款道奇Dart Swinger的描述。
所以,到此就可以得到一個基本的結論了。不論是探尋肌肉車名詞的起源,還是探尋其經過時代的變遷而不斷變化的定義,其實對車型都沒有什麼特別嚴格的限制。
那些所謂的以尺寸分類啦、排量分類啦、必須雙門硬頂啦、必須全尺寸啦、必須跑直線加速什麼的,大概都是兩個來源:一是直接套用了1964 GTO的理念,所有和它理念風格定位性質完全一樣的才能算肌肉車,差一點都不行;二就是根據網上的各種人雲亦云歸納總結或者提煉的了。而且,人家老美的專業編輯不但沒有對這個概念有嚴格的限制,而且也在與時俱進。
"真正的Muscle Car早已隨著美國那個璀璨的黃金年代逝去了”這種說辭其實也並不存在。在70年代肌肉車消失後,這個概念卻並沒有跟著一起消亡,而是仍然在隨著當時的市場環境做著發展。例如1975年某期Super Chevy雜誌仍然自豪地告訴大家,新款的肌肉車還是能買到的。
然後就是後來有些人爭議是否屬於肌肉車的別克Grand National以及類似車型,人家老美當年可是認為屬於的。
所以,就像一開始提到的對比超跑一樣,你其實根本不能給Muscle Car做一個極其嚴格,有明確界限的定義。不論在當時,還是現在。
因此,迴歸我前文最終的觀點,"野馬、挑戰者、科邁羅算不算肌肉車,和911算不算超跑一樣,這不是一棍子就能拍死的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不能說"野馬、科邁羅、挑戰者都不是肌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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