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降低社保費率”政策成果出爐

今年4月國務院發佈了《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國職工社保企業養老繳費比例低於16%。近日,人社部第三季度新聞發佈會,就對相關政策結果做了詳細介紹,接下來,跟著易社保一起來了解看看。

國務院“降低社保費率”政策成果出爐

《降低費率方案》發佈後,所有養老保險單位費率高於16%的省份都已經降到16%。低於16%的少數幾個省,今年不做調整,以後逐步過渡到位。

從繳費基數上下線來看,所有省份今年都調整了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從今年9月各地公佈的繳費基數情況看,絕大部分省份繳費基數都有一定降幅,一般降幅在10%左右,高的能達到15.5%。

從失業保險費率來看,所有省份都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絕大部分省份都階段性降低了工傷保險費率。

同時,《方案》實施後,統一了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繳費政策,降低了繳費門檻。保持了徵繳方式穩定。

《方案》的初衷,是為了給“企業減負”,“增加市場活力”,“讓個人得到實惠”

從企業角度來看:

截至9月底,全國範圍內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減費總額2725億元,其中9月份一個月減費477億元。預計截止至年底減費總額超過3800億元。

從市場增活力角度來看:

目前全國的費率差異明顯縮小。養老保險單位費率高於16%的省份已經降至16%,低於16%的逐步過渡到位,更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逐步形成。同時,繳費負擔的減輕有利於激活微觀主體和市場的活力,激發了創新活力。

從個人得實惠角度來看:

對企業職工個人而言,很多企業將降費減少的繳費或是用於增加職工人員福利,或是用於增加員工培訓,或是用於建立企業年金。這既保持了就業穩定,也增強了企業凝聚力。

對城鄉居民、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個人而言,個人繳費的門檻降低,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的積極性普遍提高,形成了良性循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降低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問題。今年5月1日降費綜合方案實施以後,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地方實施也比較到位。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對於個人經由社保代理機構代繳社保的參保人而言也是減少社保費用的一項福利。由於個人參保需要同時支付企業和職工個人部分費用,降低社保費率無疑同時降低了參保人的社保支出費用。

以上是小易在自由職業者社保代理平臺易社保發布的相關內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