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出手,群眾握手!東阿“3+N”模式化解矛盾效果好

“兄弟對簿公堂,今天握手言和,人民調解團隊幫我追回欠款,還讓我們反目成仇的兄弟重歸於好。”10月29日,在採訪現場,東阿縣大橋鎮魚窩村民孫建宏感慨萬分。

调解出手,群众握手!东阿“3+N”模式化解矛盾效果好

孫建宏與孫元陽是同村居住的遠親兄弟,幾年前,兩人為孫承訓擔保在東阿農商銀行貸款3萬元,後孫承訓意外喪生,導致貸款還不上。幾年下來,貸款本息已超過4萬餘元。今年3月,銀行一紙訴狀將兩人告上法院。法院查封了孫建宏部分存款。強制執行時,孫元陽無力償還,且負連帶責任,便出具借條向孫建宏借款2萬元。其間,孫建宏通過法院變賣孫承訓價值4600多元楊樹。孫元陽認為,變賣楊樹款項中,該有自己一半。所以,當孫建宏催要2萬元借款時,遭到拒絕。自此,兄弟反目成仇。後來,孫建宏找到大橋鎮法律顧問兼調解員劉元潤尋求幫助。瞭解事件始末,劉元潤帶領調解團隊分三路,分別做孫建宏、孫元陽及孫承訓家人工作。經多方調解,孫建宏同意,只要對方償還借款,自己可以給孫元陽3000元楊樹款項。最終,孫元陽表示,將盡快償還2萬元欠款,並同意孫建宏少支付1000元楊樹變賣費用。對簿公堂的借款糾紛圓滿解決,遠方兄弟言歸於好。

“糾紛不出村,矛盾不出鎮”,為使“楓橋經驗”本地化,東阿縣在原有基層法律服務力量基礎上推出以鎮、村為單位的“3+N”組團式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模式。“3”是由法律顧問(律師、公證員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員、新鄉賢,為鎮、村法律服務常設人員組成,“N”是矛盾糾紛涉及村居的調解員、群眾代表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通過組團式服務,把法律服務送到群眾心坎上,將隱患化解在基層。

调解出手,群众握手!东阿“3+N”模式化解矛盾效果好

11月1日,在東阿縣高集鎮調委會上,一場個人對集體的矛盾正在調解之中。為響應鄉村振興戰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高集鎮某村委會組織黨員、村民代表開會,決定將村集體土地上栽種的雜樹去掉,統一栽種果木樹。20多天整治後,大部分村民對宅基外進行了清理,只有村民陳良村不同意砍掉宅基地後的32顆楊樹。高集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了解情況後,組團趕赴該村,在進行挨家挨戶的調查瞭解後,對陳良村進行說服教育。事實證明,發生爭議的宅基地已收歸集體所有,陳良村無權種植。以前,因村委會沒有相應規劃,所以沒要求陳良村對地上樹木進行處理。為此,調解團隊依據《土地法》對其進行說服教育,講清楚了宅基地面積並不包括屋後種樹地塊的原因。經耐心勸說,最終,陳良村同意了村委會規劃,將樹木砍伐掉。

目前,3+N”組團式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模式,已將矛盾糾紛類型和化解難易程度梳理歸類,並對應制訂方案。簡易糾紛,由村調解員或新鄉賢直接化解;複雜疑難糾紛,“3+N”團隊集體研究化解。化解不成的,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維護權益。“楓橋經驗”本地化,已調解各類糾紛1018件,成功化解10餘起信訪積案。基層法律服務“一對多”為“多對一”,實現了“調解出手,群眾握手”調解效果,也增強了問題解決的時效性。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肖會通訊員趙曉翠 )

(本文涉案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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