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書記點名的“黑老大”,判了

1999年,吉林“養雞大王”張永福,被省、市、縣評為“勞動模範”,一時風光無限。沒成想,20年後,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他被判處無期徒刑。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他的43把“保護傘”中級別最高的,是吉林市政協主席崔振吉,正廳級,目前已被提起公訴。

省委書記點名的“黑老大”,判了

居中者為張永福

11月4日,吉林市張永福等32人黑惡勢力犯罪組織,在通化中院公開宣判,罪名涉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等17項罪名。

其中,張永福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到十二年不等的刑罰。由於涉及人員眾多、犯罪時間跨度長,僅判決書就宣讀了長達1個半小時。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20年前的張永福可謂“光環籠罩”。1987年,因家中貧窮,他初中沒畢業,就輟學回村,給一家牧業公司拉煤。結賬時,對方給了雞雛和飼料。僅十年裡,他就成為擁有上千萬資產的養殖公司總經理。

1998年,他被吉林市政府評為“全市星火科技帶頭人”,次年被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評為“勞動模範”,並當選為縣、區人大代表。

省委書記點名的“黑老大”,判了

張永福的住宅

然而,事實的另一面是,以張永福為首的犯罪組織操縱基層政權,長達20年。自1998年開始,他以養殖公司為依託,招募刑滿釋解和兩勞人員,採取威脅、毆打等多種手段為非作歹,涉案資產摺合人民幣3億元。

張永福曾以高速公路佔其經營的養雞場為由,阻礙高速公路施工長達280余天,索要1.2億元補償款。為攫取更大經濟利益,他拉攏了43把“保護傘”,涉及吉林市政府、政協、公檢法等系統,其中級別最高的是市政協原主席崔振吉,正廳級。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崔振吉出生於1963年4月,仕途從未離開過吉林市,曾任龍潭區區長、區委書記,2010年升副市長,2017年升市政協主席。

去年12月,崔振吉被查,今年6月被“雙開”。該通報全文長達近800字,措辭嚴厲,問題頗多,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蠻橫霸道、膽大妄為,罔顧群眾利益,干預司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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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振吉

長安街知事注意到,張永福被抓、崔振吉被查後,今年2月,吉林省委書記巴音朝魯親自聽取3起重大涉黑案件辦理情況的彙報,其中就包括張永福案。

巴音朝魯強調,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親自出徵、親自調度,以這三起案件為突破口,指導推動其它涉黑涉惡案件儘快取得新進展。

2個月後,中央掃黑除惡第13督導組進駐吉林,深挖張永福團伙背後的“保護傘”。當時,吉林市委還召開了一次掃黑除惡專題民主生活會。

“張永福的案子就發生在龍潭區,牽涉的‘保護傘’就有我們原政協主席崔振吉和多名縣(局)級領導幹部。這些黨員領導幹部、公檢法幹警,拿著共產黨的工資,卻跟黑惡勢力牽涉在一起,又怎麼能維護群眾利益?”吉林市委書記王庭凱面對班子成員說,“必須丁是丁,卯是卯,必要時甚至扯脖領子,該批評批評,該追責追責,該換人換人!”

省委書記點名的“黑老大”,判了

如今,吉林省正在接受中央掃黑除惡“回頭看”,而張永福案一審宣判,正彰顯了當地高懸利劍、重拳出擊的決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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