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 王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失信被執行人“ 王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現予以曝光!

執行案號:(2019)豫1421執1133號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 王偉

性別:男

居民身份證號碼:4114211987****4416

執行法院:民權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205080元及利息

住所地:河南省民權縣林七鄉金莊村委

執行內容:原告民權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王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權縣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1421民初184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王偉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民權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金2205080元及利息,王偉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履行期限屆滿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民權德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民權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權縣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履行。該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王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請立即向該院舉報。

聯繫人:王法官 聯繫電話:1983709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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