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辱罵交警,男子被寶雞交警行政拘留5日

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牌摩托車在鬧事穿行、撒潑辱罵交警……近日,一名男子為自己的無知無畏付出了代價。

無證駕駛、辱罵交警,男子被寶雞交警行政拘留5日

無證駕駛、辱罵交警 男子被寶雞交警行政拘留5日

10月29日早上,扶風縣交警在縣城新區東大街開展秋冬季摩托車交通違法整治時,一輛未懸掛號牌的兩輪摩托車被民警截停。在隨後的檢查中民警發現,駕駛人劉某駕駛的機動車不僅沒有掛牌,而且他本人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

檢查期間,劉某趁民警不備突然上車準備溜走,民警隨即將劉某再次攔下,在多名民警勸解中,他仍要強行推走摩托車。推車未果後,劉某開始大吵大鬧,躺在地上辱罵民警,民警見狀將其帶回大隊進一步調查,劉某卻依然撒潑吵鬧。最終,扶風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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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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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整治上道路行駛的無牌無證摩托車是對廣大群眾生命安全負責,無牌無證摩托車上路危害大,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的人員中,大多未經過正規培訓,駕駛員缺乏相應的交通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易造成交通事故。無牌無證摩托車因為沒有登記上牌,無法購買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出現交通事故後保險理賠渠道缺失,需要承擔較大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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