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升級朔州市重汙染天氣為橙色預警的通知

關於升級朔州市重汙染天氣為橙色預警的

通 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根據朔州市重汙染天氣專家委員會研判會商結果,2019年11月4日-6日,我市市區受偏南氣流影響,風力較小,擴散條件較差,市區空氣質量以輕至中度汙染為主,短時可能出現重度汙染,11月7日,市區空氣質量以良為主。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從2019年11月4日0時-11月6日18時升級重汙染天氣為橙色預警,同時啟動Ⅱ級響應。現將有關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二)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

(三)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一)公眾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二)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三)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四)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五)企事單位根據空氣汙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六)公交線路增加運營班次,縮短間隔時間,實施靈活調度,市區主幹線路延時收車60分鐘。

三、強制性應急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工業企業按“工業源減排清單”執行橙色預警減排措施,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應急減排督導檢查組加強對橙色預警管控企業及供熱站、電力生產和供應等保障類企業督導檢查,確保減排措施執行到位。

(二)移動源減排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及工業園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搶修作業機械除外)。

2、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常車輛進出超過10輛次)的單位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

3、有色、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點行業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車輛運輸減排要求執行。

4、在高速環內實行交通管控,除運輸瓜果蔬菜等新鮮農產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除外,禁止中重型載貨車通行。

5、公安交警部門嚴格車輛管控,對進入建成區黃標車、冒黑煙車進行查扣處罰,對重型柴油貨車和散裝物料運輸車要嚴格實行道路繞行。

(三)揚塵源和揮發性減排措施。

1、除應急搶險外,市區所有房屋建築、拆遷、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通訊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以及露天切割、打磨、噴塗、粉刷等全部停止作業。

2、渣土運輸車輛、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禁止通行(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除外)。省、市重點工程及地鐵工地經市政府批准後,可正常施工。

3、礦山(除政府協調確定的應急保障類企業外)、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4、城市主幹道路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四)加強散煤源頭管控,嚴格落實“禁煤區”管理要求,嚴禁在“禁煤區”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煤炭和煤製品,非禁煤區嚴禁使用灰份大於16%、硫份大於1%的民用散煤。

(五)嚴禁燃燒秸稈、落葉、垃圾等行為,強化煙花爆竹禁放管控措施,嚴格禁止建成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六)強化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淨化裝置安裝及使用的監管,確保高效運行,嚴禁未安裝油煙淨化設施或不能穩定運行的餐飲單位營業。

(七)加強對露天開採企業揚塵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管控,嚴格按照橙色預警要求執行停產等相關要求,爆破剝離和外包企業全部停止作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和超標冒黑煙車輛。

(八)電力企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在預警前兩日的平均排放濃度基礎上降低20%。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最新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根據各自職責嚴格執行重汙染天氣響應和《朔州市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約談整改要求工作方案》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11月7日18時前將預警期間監督檢查情況報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督導檢查組要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未按要求採取措施的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通報、曝光和追責。


朔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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