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 別拿頭盔不當回事兒 今年全國多個城市開始推廣使用安全頭盔,太原情況如何?記者展開調查


騎電動自行車 別拿頭盔不當回事兒  今年全國多個城市開始推廣使用安全頭盔,太原情況如何?記者展開調查


你騎電動自行車嗎?你在騎行過程中戴頭盔了嗎?或許,你認為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騎得慢,很安全,沒必要。”“戴頭盔會擋住騎車視線,不方便。”然而,交警告訴大家,騎電動自行車戴不戴頭盔,對保障騎車人的安全,有非常大的作用。今年,全國多個城市開始推廣使用安全頭盔。

太原此類情況如何?騎車人如何看待頭盔的作用?11月4日,山西晚報記者對此開展調查,發現電動車騎行者鮮有佩戴頭盔的。交警分析認為,這是因為公眾主動預防傷害的意識較弱。

外賣小哥:受傷的都是沒戴頭盔的

來自臨汾的趙坤,在省城一家外賣公司當送餐員。11月4日時近中午,趙坤把電動自行車停在路邊,等待商家配餐,車後座鐵架上掛著一個黃色頭盔。

一年前,趙坤開始送外賣。頭盔是他入職時從公司購買的。他說每次送餐時,自己都會戴上頭盔。“幹我們這行,在外面騎車到處跑,不戴的話不安全。”趙坤說,他重視頭盔,是因為送外賣期間,看到過六七起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在事故中受傷的,都是沒戴頭盔的人。”大約一週前,趙坤曾在路上看到一起事故,一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在機動車道與轎車相撞。電動車車主未戴頭盔,倒地受傷後一動不動,後來被急救人員抬走。

一些自行車運動愛好者,也有防護意識。在濱河東路非機動車道上,騎行愛好者王偉告訴山西晚報記者,自己騎自行車時必戴頭盔,“因為騎的速度快。”而且王偉表示,大部分騎行愛好者都會戴頭盔,這是騎行的必備裝備。

調查:街頭鮮有騎行者戴頭盔

但在太原街頭,像趙坤、王偉這類戴頭盔的騎行者卻是“少數派”。

11月4日11時許,在府西街新建路口,山西晚報記者觀察到,10分鐘內目測有32輛電動車從北側的機動車道經過。然而,山西晚報記者數了數,僅有3人佩戴頭盔,且均為外賣騎手。而普通市民中,無論是電動自行車騎車人還是乘車人,無論是成人還是兒童,均無一人佩戴頭盔。

市民朱先生表示,他平日出行都不會戴頭盔,“我住在新建路,離單位也不遠。路程短,我騎得也慢,就不戴。”

“戴頭盔太影響形象,何況還會把髮型給壓壞。”提到頭盔,呂先生有些不屑,“我平時騎電動車去上班,要是手裡拎著個頭盔進辦公室,也會顯得怪怪的。”

在林女士看來,頭盔同樣不在自己的考慮範圍,“感覺都是送外賣、送快遞的才要戴頭盔。反正騎的距離沒那麼遠,速度也不算太快,應該用不上吧。”

在省城其他地方,同樣少有非機動車騎行者戴頭盔。

11月4日14時許,幷州路雙塔西街口。10分鐘內,雙向車流中目測有43輛電動車經過,僅有3人佩戴頭盔。

數據:非機動車事故致死多因顱腦損傷

據統計,我國2018年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非機動車死亡人數佔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總數的60%,其中大部分是由於顱腦損傷致死。如果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傷害程度。

再來看看太原市的數據。2019年1月1日至8月20日,太原市共發生一般以上程序的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336起,造成41人死亡,374人受傷,幾乎每起事故都會導致有人受傷。在上述事故中,有些是不大的事故,但騎車人因為沒有戴頭盔,摔下去後頭部著地,後果很嚴重。因為騎車人頭部受到撞擊後,有可能出現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情況,嚴重時可能危及生命。戴頭盔,是最簡單有效的安全措施。

那麼,就像很多人說的,自己騎車慢一點兒,是否就一定安全呢?對此,交警表示,在事故處理中發現,有相當一部分交通事故,不是你去撞別人,而是別人從你背後進行超車時,發生碰擦事故。這個時候,前面的騎車人無法做出預判,根本來不及反應,也無法做好應對事故的心理準備。

交警:佩戴人數在增倡導大家戴頭盔

太原一位資深交警對山西晚報記者表示,目前在太原,相關法律法規未要求騎行者必須佩戴頭盔。不過,這位交警告訴山西晚報記者,雖然現在戴頭盔的騎行人依然不多,但相比於五六年前,確實是在增多。是否佩戴頭盔,與安全防護意識有關。如載小孩的家長,會更注意防護,就會佩戴。而從事代駕的人因為在夜間出行,也會戴頭盔。快遞、外賣等從業人員,佩戴意識也比普通人群高。

近年來,針對電動自行車出行密度大、混合交通現象突出的問題,交警部門陸續出臺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等一系列管理措施,目前全市已經有66萬餘輛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交警部門表示,《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鼓勵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從自身做起,從每次交通出行做起,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摒棄駕駛陋習,共同營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環境。

同時,交警部門還為大家送上6條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小貼士:首先就是要拒絕購買超標車輛,不要擅自改裝;第二要各行其道,不要走機動車道和逆向行駛;第三要控制好車速,不要超速行駛;第四要遵守交通信號燈,該停就停,該讓要讓;第五裝貨要符合規定,不要超長超寬;第六要務必戴好安全頭盔。

山西晚報記者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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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杭州已出臺強制性規定

深圳、杭州等城市,目前已將“電動車騎行者必須佩戴頭盔”列入法規中。

據深圳交警部門消息,在2018年深圳涉摩電死亡的35人當中,有27人是因頭部顱腦損傷致死,佔比77%。有關研究結果表明,當電動自行車事故發生時,騎行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保護作用,防止85%的頭部受傷。

廣東警方消息,有關研究資料表明,摩托車駕駛員和乘車人在沒有戴頭盔的情況下,身體各部位受傷概率最高的是頭部,佔64.8%。統計表明,戴頭盔後,頭部損傷明顯減少,不戴頭盔頭部損傷概率是戴頭盔頭部損傷概率的2.8倍。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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