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副局長資產過億

公安局副局長資產過億

一名地級市的公安局副局長,可以有錢到什麼地步?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可能讓你大吃一驚。11月4日,上游新聞報道了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守成所涉腐敗案件的一系列具體細節,其中關於王守成家庭財產的數字,可謂巨大到令人瞠目結舌。

根據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檢察院的張東檢公訴刑訴(2019)37號起訴書顯示,王守成的家庭財產,總額竟然超過了1億元大關。在這1億元的財產裡,僅現金一項就超過了1000萬元。在王守成斂財腐敗的道路上,他可以說是“黑白通吃”,一方面為多個黑惡勢力團伙心甘情願地充當保護傘,從中獲取犯罪分子提供的回報,另一方面大肆收受公安系統內下屬的賄賂,為這些行賄者在工作上給予“關照”和“提拔”,總而言之,哪裡有錢賺,王守成就往哪裡去,而絲毫不會在意這些勾當的惡劣性質。

公安局副局長資產過億

起訴書顯示,1965年出生的王守成長期在張家口公安系統工作。2006年至2018年,王守成歷任宣化縣公安局政委、宣化縣公安局長、宣化區公安分局局長、張家口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去年7月27日,張家口市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張家口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守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過為期一年多的調查,最終,王守成在今年9月走上了法庭,而也正是在庭審之中,他的具體問題才為公眾所知。

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8年期間,王守成利用擔任張家口市宣化縣公安局政委、宣化縣公安局局長、張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長、張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宣化區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故意包庇黑惡勢力成員;在職務晉升與工作調整、土地租賃、子女上學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向在張家口市宣化區經營房地產開發、酒店、洗浴、運輸、礦業、銷售等企業經營者索要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59萬餘元;濫用職權,非法設立“小金庫”,致使共計人民幣610萬餘元國家財產遭到損失;非法侵吞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335萬餘元;其擁有的5521萬餘元財產,遠超其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

公安局副局長資產過億

在王守成為了錢張開的“保護傘”之下,多個黑惡勢力團伙做出了不少惡劣的違法犯罪行徑,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其中,以張家口市宣化區巨鑫商務酒店股東郭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宣化開設多家賓館洗浴場所,長期組織賣淫活動,在多處娛樂場所開設賭場,非法獲取暴利;以張家口市宣化區“星牌”遊戲廳、“川軍本色”遊戲廳股東馮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宣化經營“星牌”、“川軍本色”等多家遊戲廳,開設賭場,非法獲取暴利……在一定程度上,王守成的蓄意保護與縱容,讓宣化在其任職期間幾乎成了賭博犯罪橫行無忌的“法外賭城”,也正是在這些犯罪分子的“供養”下,王守成才能積攢如此巨大的財富,成為公安系統裡的“億萬富翁”。

從表面上看,公安系統的官員在工作中“碰錢”的機會並不算多,想要貪汙公家的財產並不那麼容易,但是,因為公安系統官員長期身處與違法犯罪活動的第一線,一旦他們被犯罪分子盯上,展開“圍獵”,便很可能在利益的誘惑下喪失底線,大肆收取犯罪分子的錢款,為此甘當保護傘。因此,公安局長可以說是一個充滿誘惑的崗位,極其需要官員自覺守住底線。

公安局副局長資產過億

縱觀以往案例,不難發現,在這個崗位上,出現“億萬富翁”已經並不新鮮。2015年,昆明市官渡區政府副區長、官渡公安分局局長韓玉彪因涉嫌重大職務犯罪,被昆明檢察院查辦。據財新網報道,在調查時,辦案人員從韓玉彪的住宅中搜出了超過1億元的現金。

一個人倘若通過合法手段成了“億萬富翁”,我們會將其稱為成功人士,大加讚許。然而,這些警界的“億萬富翁”,卻全都是通過不法手段獲取的這些財富,可以說根本就是“億萬腐翁”,只會受到人們的唾棄。在這個問題上,他們積攢的財富越多,就越會暴露出他們行為的醜惡,而他們也將為此付出越沉重的代價。

資料來源:上游新聞、財新網、法制與新聞等

法條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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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貪汙罪構成要件more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職務的廉潔性。在國有公司、企業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業的財物,當然屬於信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在中外合資和中外合作企業、股份制公司、企業中,中方和國有資產大都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其財產仍可視為公共財產,即使不佔主導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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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貪汙罪罪量刑標準more >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
  • 貪汙罪立案標準more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貪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 2.個人貪汙數額不滿5千元,但具有貪汙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汙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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