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全國掃黑辦再打重大戰役,劍指“漏網之魚”

全國掃黑辦再次打響重大戰役,劍鋒直指“漏網之魚”。

11月4日,全國掃黑辦在京召開視頻會,部署開展全國掃黑除惡百日追逃行動。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指出:在逃人員不被抓獲,案件就難以攻破,正義就難以伸張,潛在的危害就難以消除,群眾就難以滿意,專項鬥爭的整體成效就會打折扣。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全国扫黑办再打重大战役,剑指“漏网之鱼”

全國已有35000餘名

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2421個,打掉涉惡犯罪團伙29773個,敦促35474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表示,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是推動專項行動鬥爭向縱深發展的務實舉措,是“轉段”環節打深打透的重大戰役。要通過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實現目標逃犯基本拘捕到案,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逃犯和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全部拘捕到案,迫使其他黑惡分子不敢逃、不能逃、逃不掉。

據公安部統計,目前全國尚有涉黑涉惡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逃犯143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逃犯1999人。其中不乏身負重案、潛逃多年的重大涉黑案件主犯。

在逃涉黑涉惡犯罪分子

呈現四大特點

陳一新指出,目前仍有不少涉黑涉惡犯罪分子在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專項鬥爭成效。

一是在逃人員多。目前全國涉黑在逃人員共1278人,涉惡在逃人員共3435人。

二是在逃人員佔比高。在全國打掉的2421個涉黑組織中,700多個涉黑組織有犯罪嫌疑人在逃。

三是在逃人員涉罪多。有的在逃人員涉嫌故意殺人等20餘個罪名。

四是在逃人員骨幹多。不少在逃人員是涉黑組織的頭目和骨幹。

這些在逃人員不被抓獲,案件就難以攻破,正義就難以伸張,潛在的危害就難以消除,群眾就難以滿意,專項鬥爭的整體成效就會打折扣。部署開展百日追逃行動,就是要千方百計把潛藏、蟄伏、外逃等逍遙法外的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抓捕歸案,根除涉黑涉惡隱患,確保專項鬥爭全面勝利,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安全感。可以說,開展百日追逃行動意義重大,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兩高兩部:

在逃人員明年1月底前投案算自首

在全國掃黑辦統一部署下,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在逃人員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同時還對包庇、窩藏在逃人員以及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等犯罪行為的處理作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關於敦促涉黑涉惡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給涉黑涉惡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統稱“在逃人員”)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員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二、由於客觀原因,本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到司法機關投案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投案。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視為自動投案。

三、在逃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在逃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自動投案。

四、在逃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在逃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在逃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懲處。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提供隱藏處所、財物、交通工具,為其通風報信或者作假證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經查證屬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員情況、信息的公民,都有義務向司法機關檢舉揭發。司法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依法予以保護和保密。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黑惡犯罪線索、檢舉在逃人員情況,可掃碼登錄全國掃黑辦12337智能化舉報平臺。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9年11月4日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漏網之魚,別存幻想

監製:童曙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