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白永平辭去 赤峰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和本人的辭職呈請,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白永平辭去赤峰市監察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彪為赤峰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張彪代理赤峰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有關規定,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張彪同志代理赤峰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1日赤峰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劉洪軍為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譚育才的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鮑飛燕的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孟和畢力格的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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