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優化營商環境法規明年元旦起施行政務服務事項將實現全國“一網通辦”

11月1日,記者獲悉,我國第一部針對營商環境優化的法規——《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發布,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要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一網通辦”。

我國首部優化營商環境法規明年元旦起施行政務服務事項將實現全國“一網通辦”

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條例》明確,國家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平等對待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國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招投標和政府採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

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

《條例》要求,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

新設行政許可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並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嚴禁以備案、登記、註冊、目錄、規劃、年檢、年報、監製、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設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環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已設立政務服務大廳的,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般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政務服務大廳中部門分設的服務窗口,應當創造條件整合為綜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國家要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範圍內實現“一網通辦”。要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範圍內互信互認。

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條例》規定,要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並向社會公開。

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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