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臥煤氣瓶是違法的 江乾區一餐飲店家被罰1300元

杭州網 見習記者 陳培 通訊員 周雅仙

近日,江乾區城管局在燃氣執法檢查中發現部分餐飲店家存在臥倒媒體瓶、加熱燃氣瓶、一瓶連接多個灶具等現象,有一家餐飲企業還因為將煤氣瓶臥倒使用而被罰款1300元。

當天,江乾區閘弄口中隊執法隊員對餐飲企業進行檢查時,在天運路一家餐飲店廚房內發現一個倒臥的液化氣鋼瓶連著煤氣灶,煤氣灶上爐火鼎旺,而液化氣鋼瓶離它僅有1米左右,執法隊員立即上前制止。

倒卧煤气瓶是违法的 江干区一餐饮店家被罚1300元

經詢問,該店店主表示這一瓶燃氣已經快使用完了,想著倒臥可以使瓶底氣體充分燃燒,所以就將它倒臥在地上,這樣就能省點錢。看到很多都人是這樣在使用燃氣瓶的,並不知道將燃氣瓶倒臥使用是違法的,也不知道倒臥燃氣瓶會存在安全隱患。

城管隊員表示,煤氣瓶快用完時,把它倒下來放,又能堅持用一段時間,這一行為看似節約,把瓶內殘液充分用完,實則是一件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這樣做很容易使尚未完全氣化的燃氣殘液流出減壓閥,進入軟管後迅速膨脹,從而撐破軟管,造成嚴重的洩露,如果再遇到明火,就很容易造成爆炸。

最終,該店家因涉嫌違反《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加熱、摔砸、倒臥、曝曬燃氣氣瓶或者改換氣瓶檢驗標誌、漆色,被立案查處,並接受了罰款13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4月份,我們也發現了一家餐飲企業存在這種做法,並作出處罰,主要還是以勸導為主,因為很多商家其實意識還不是很強。”執法隊員表示。

江乾區城管局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瓶裝液化氣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良好,並遠離熱源,以免氣瓶過熱引起瓶內壓力升高。更不要倒臥使用氣瓶,也不要用明火、蒸汽、開水或其他熱源直接加熱氣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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