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通報2019年8月事故:2人死亡!國網、南網各發生一起電力人身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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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通报2019年8月事故:2人死亡!国网、南网各发生一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北極星輸配電網訊:一、總體情況

8月份,全國沒有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設備事故,沒有發生電力系統水電站大壩垮壩、漫壩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

2019年8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持平。其中,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數增加3起、死亡人數增加3人;未發生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同比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3人。

8月份,未發生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同比起數持平;未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同比起數持平。

二、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簡況

(一)“8·1”南方電網雲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楚雄鹿城供電局觸電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8月1日,南方電網雲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楚雄鹿城供電局發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楚雄鹿城供電局1名作業人員,在完成更換10千伏跌落式熔斷器搶修工作後,發現避雷器存在缺陷,在攀爬查看過程中發生人身觸電,造成1人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雲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楚雄供電局,蔡葆銳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雲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甘霖

(二)“8·15”國家電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日喀則供電公司觸電一般人身傷亡事故

8月15日,國家電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日喀則供電公司發生人身傷亡事故,1人死亡。外包單位四川鑫順實業有限公司作業人員在日喀則供電公司所屬110千伏吉定變電站10千伏開關室進行外牆粉刷工作時,作業人員在移動腳手架過程中誤碰帶電設備,造成2人觸電,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日喀則供電公司,張立鋒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國網西藏電力有限公司,劉曉明

外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四川鑫順實業有限公司,胡世東

(三)“8·16”華能集團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東海拉爾發電廠高處墜落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8月16日,華能集團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東海拉爾發電廠發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負責東海拉爾發電廠保溫拆除安裝及腳手架搭設的外委施工隊伍金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3名施工人員,未經許可提前進入工作現場3號爐爐膛內進行懸掛照明和拆除爐膛腳手架作業的準備工作。其中1名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走向非工作區,從30.5米3號爐旋風分離器入口掉到12米返料器,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東海拉爾發電廠,孫連成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呼倫貝爾安泰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王彥君

外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金潤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師強印

(四)“8·18”廣東華潤電力(海豐)公司高處墜落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8月18日,廣東華潤電力(海豐)有限公司發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華潤海豐工程項目部人員現場檢查1號爐EE3粉管湧粉情況,1名作業人員從腳手架上跌落至鍋爐爐前15.5米運轉平臺,跌落高度約12米,經搶救無效死亡。

業主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華潤電力(海豐)有限公司,後永傑

業主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華潤電力投資有限公司,胡敏

外包單位及法定代表人:西北電力建設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趙海鵬

外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西北電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樊立新

三、防範措施要求

2019年8月發生的4起人身傷亡事故中,高處墜落和觸電各佔2起。第一起事故是作業人員擅自擴大作業範圍引起,第二起事故反映出作業人員未對周圍危險點進行有效識別,第三起事故暴露出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工作票許可制度流於形式,第四起事故說明腳手架作業平臺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結合當前全國安全生產形勢和下一階段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業務外包單位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審核外包隊伍的資質條件、安全生產業績和能力,將外包隊伍納入本單位的班組進行安全管理,監督外包單位落實安全職責,特別是在重大危險作業期間,要督促外包單位設置專職現場安全監護人員,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二)嚴格執行防止高處墜落的各項規定。各單位要組織作業人員學習二十五項反措中有關防止高處墜落人身事故的相關規定,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必須經過專業技能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穿戴好安全帶、安全繩、防滑鞋等防護用品。深基坑、屋簷邊等臨邊作業一定要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杆、踢腳板以及安全警示牌,施工區域要做好有效隔離,夜間或照明不足時設置警示燈。嚴格履行高處作業審批單、腳手架審批單等管理制度,有效防範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三)強化電氣作業風險管控。各單位要抓好電氣設備檢修、高壓試驗等高風險作業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工作,認真落實二十五項反措實施細則中有關防止觸電事故的規定,重視作業人員的體檢和取證情況,加強對防護用品、工器具、安全距離、接地保護裝置安全性能的審核把關,開工前需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極端天氣的電氣作業要符合相關規定,作業期間重點檢查“兩票”執行情況,有效防範觸電事故發生。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817,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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